房仲說先使用寬限期再一口氣還本金的方式比較好,真的嗎?

如果有申請到政府優惠房貸,而購屋不足額部分是向銀行貸利率比較較高的話
政府貸款那邊可以用寬限期、有多的錢先去還高利率那端的本金...本金還掉、利息自然也會慢慢減少
不過要留意,寬限期期滿兩個貸款都要開始本利攤還...負擔會突然覺得加大...
財務規劃要及早做好~
Lamuria wrote:
上週末去看房子,跟房...(恕刪)


如果你是做生意的,公司業績還過得去,你可以這麼先用寬限期在一口氣繳本金。因為一筆生意進來,可能就能讓你還上一半的本金。

但如果你只是領薪水的上班族,又沒什麼額外的兼差,我建議你還是一開始就還本金吧。

想辦法從別的地方(如生活費)省點在去做別的投資,如果投資成功,可以加速你還款,如果失敗,對你損失也不大。

不要妄想能從什麼股票市場或基金賺取到高額的報酬,長期來看,想靠股票還本金的人,下場跟想靠賭博翻身的人差不多。

另外,把錢存在銀行賺取利息,再去支付貸款的利息,這種行為不光是不智,而且很愚蠢。
個人的經驗是:

如果想要把繳交房貸的錢,拿來投資獲利,再回繳房貸的話,你個人必需要有非常、非常、異於常人的「預算控管能力」,要是錢沒繳房貸拿去亂花掉,亂買東西的話,會很慘的。
(而且,你投資的話,一定會賺得比房貸的利息高嗎??)

所以,經過親身體驗後,最後我還是在扣除掉必要的生活支出後,除了存些緊急預備金外,有多的錢就直接先還本金了,這樣子比較保險一點點,才不會錢沒還到,還亂花掉... ...

對一般人是沒比較好.....只是對投資客很好.....放2,3年只繳利息...房價漲高再賣....可以賺不少..

所以投資客才可以稱很久啊...@@
ztan6661 wrote:
對一般人是沒比較好....(恕刪)


是你不會用,不代表對一般人不會比較好

多的是人以繳利息的方式當付房租

三年住新房子只繳息

期限到了就賣房子再換房子

這不見的叫投資客

這叫聰明

只是你會不會用而已,或你敢不敢用而已!
stephen02 wrote:
是你不會用,不代表對...(恕刪)


我認為這樣做不能用聰明來形容,
能這樣做的前提建立在房價不斷上漲,且漲幅超過房屋交易成本,

不然的話,就是一筆不小的虧損,輕則認賠賣出變現,
重則寬限期滿,又賣不出去,無力繳息而被法拍,

就像你說的最後一句一樣,是敢不敢拼而已,跟聰不聰明是扯不上關係的,

進一步來探討,會使用寬限期,除了投資客外,
自住客買在交易熱區精華地段,這樣玩的機會佔多少比例? 相信是不多的,
投資客相信自己的眼光願意拼下去也就算了,

要自住客也這樣幹,有多數是以賣不出去繼續繳息,或是認賠還債收場,
因為使用寬限期對於受薪階級來說,很容易就購買超出自己能力的房屋,
然而自己不知道,甚至於被引導這樣是可以的,

聽多了週遭的例子,讓我認為寬限期對於非投資客的購買者來說,
只能算是包著蜜糖的毒藥,
寬限期使用的幾個原因

1.現金投到投資報酬率大於房貸利息的投資標的
2.短期資金不足,暫且用寬限期透透氣
3.利率情形不明,寬限期累積的現金,可以先償還利率調升的貸款,優惠貸款就先不還

以上1.3項 是優於每期攤還

第2項則無
windheart wrote:
我認為這樣做不能用聰...(恕刪)



沒錯,狀況假設可以很多,但說穿了最大的好處就是方便投資客操作啦!
變相鼓勵寬限期內短線買賣.

報告完畢.
TaipeiMartian wrote:
我的觀念跟你不同,寬限期時還本金,已繳的部分就不用再繳利息(房貸利率)給銀行;不繳留在身邊,除非利率比房貸利率高,不然賺的利息錢比繳的房貸利息要少,並不划算。


理論上這樣沒錯… 但這是完全以 *金額* 為考量去算的…

但我用另個觀點去看:每月付 700 元的費用,但給你 100 萬的錢放銀行當緊急金,你隨時想動用都可以動用,你會付這筆錢嗎?

這就是先留現金不還本金的,把現金留在定存的用處… 沒錯,定存利率比房貸利率低,所以一定虧… 但目前房貸 / 定存利差很小,所以雖虧,沒虧多少… 但好處就是你保有隨時動用這筆現金的權利… (今天要周轉,要一點點拿來投資股票,等的,都很好用) 我是覺得付這一點點錢,求個心安也好,是很值得的…
MBAnon wrote:
錢放銀行當緊急金...(恕刪)


就怕會被亂花掉... ...小弟個人的規劃還是盡早還完貸款會比較心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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