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a0107 wrote:
請問歐美國家是怎樣的...(恕刪)
國外是因為租約對房客的保障較高,所以許多外國人都不買房,就是租一輩子的…
之前在國外的經驗,房東就是要負修繕的責任… 房東不修?就直接叫貴貴的水電工人修,收據收好,直接就從租金裡扣了… 租約沒到期,真的也不能叫房客走… 房東私自開門要搬,還會被房客叫警察來處理…
沒錢付租金,房東還得給房客1個月的時間付,時間到了沒付,還要貼 eviction notice,貼了公告2~3星期,才能再去 court 申請一些證明,好花錢請警察來開門,搬東西… (東西搬出來還不能丟,依法要幫房客放 3 個月,過了 3 個月沒人來拿,才能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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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啦,我還遇過有一位 70 多歲的老太太,住我們那公寓住了 10~20 年… 她的租金是別戶的 2/3~1/2… 原因就是因為之前政府有實施 rent-control… 她不主動說要搬不能叫她搬… 而房租也有一定的公式漲,不能說現在附近租金行情是多少,就跟她說要收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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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則是真的房東是老大,基本上房東說一句 "要收回來自已住",就得乖乖的摸摸鼻子走人… 對房客沒什麼保障 (租約真的有去公證的沒幾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