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關於法拍屋的問題,土地權利範圍只有三分之一?

土地看起來是單一基地有多人持份
也不是假透天的正常持份

您的建物基地並沒有全部的所有權

買了以後問題應該會不少吧
了解,感謝您的解說,

不過這個案件我是經由那個有在做法拍代標的網站看來的,
然後在自己找司法院,地政資訊查詢資料,
這樣看來,那種做代標的業者也很有問題,
如果有人找他代標這個案子,
標到之後不就還有一堆問題要處理.
netfly wrote:
土地看起來是單一基地...(恕刪)

會不會是這筆建地上有三戶建物(不管原始就是3戶或事後分割的)?而且本來是同一人所有,之後因某些原因過戶給不同人(如繼承給1人以上),而土地並未分割以持分共有狀態?如果是這樣的話就跟假透天是一樣的,這應該沒有問題。

最好按地號去申請土地謄本,依土地謄本上記載的建號調出測量成果圖,再來比對建物現況應該就很清楚了。

已經蓋有房子的建地記得是無法單獨轉移給建物所有權人以外的人......所以那2/3面積的所有權人在這基地上應該也有建物才對。

這塊土地巳辦理過分割

所以就算土地持分只有1/3

應該也是獨立所有

所以版大應該不用擔心產權不清的問題

得標後 , 法院點交給你的

就是法院標示的部份

1/3土地及建物全部

>>>

抵押權屬於物權

跟所有權並不相干

如果你得標後 , 想給兒女各1/2

如果要再跟銀行借款

銀行通常會要所有權人共同為借款人或為連帶保證人

才會同意借款

>>>

不動產如果無法分割

所有權人愈單純愈好 , 可以避免以後的糾紛

萬一以後有糾紛 , 可是會雞犬不寧



我擔心的是房子也許有部分座落在其他的2/3土地上面,
或者有一天突然要求我要買下2/3的土地,
不然不給我通過.
天堂之路 wrote:
我擔心的是房子也許有部分座落在其他的2/3土地上面,

所謂共有就是同一地號,也就是沒有分割,
既然沒有分割哪來1/3在哪哩,2/3又在哪裡?
所以沒有建物有部分坐落在其他2/3土地上面的問題。
ysc_kyy wrote:
所謂共有就是同一地號...(恕刪)


了解,再請教持分1/3會有甚麼問題,對於未來會有甚麼影響?



天堂之路 wrote:
了解,再請教持分1/...(恕刪)


>>>

一般

共有型態分兩種:

1、分別共有 : 數人對於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權而各有其應有部分〈實務上稱為持分〉者,稱為分別共有。換言之也是數人按其應有部份(持分), 共享一宗土地之所有權. 即所有權人按其應有部分之比例,共同持有同等土地所有權,並對共有物之全部,按比例有使用收益之權利。

2、公同共有 : 民法827條規定,係「依法律規定或依契約,成一公同關係之數人,基於其公同關係,而共有一物者,為公同共有人。各公同共有人之權利,及於公同共有物之全部。」,意指所有權人共有,不分多少比例、持有同等土地之所有權,而其共有之權利及於共有土地之全部,而權利之行使需全體共有人之認可同意。,簡單說公同共有人對於公同共有物,並無所謂應有部分。如合夥(民法668條)、夫妻共同財產(民法1031條)、遺產之繼承(民法1151條)、祭祀公業、神明會、合夥財產、寺廟、祠堂等所有而未成立財團法人之土地或建物均屬公同共有。換言之也是數人基於公同關係, 共享一宗土地之所有權.

>>>

版大提示的土地 , 應該是分別共有

所以你擔心建物座落在2/3 , 是多餘的

>>>

購買土地當然是愈完整愈好

所謂的真透天 , 就是座落土地100%所有

這樣的好處 , 是修建 , 重建都比較方便

不受外人拘束





風險高........

kch008 wrote:
萬一 有人要你還地 ...(恕刪)
忍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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