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gmen wrote:
1.把房子賣了(應該有個二、三千萬吧),把父母趕到外縣市,餘款重新買過再背20年貸款(希望退休前能還完)...(恕刪)
不管哪一個,如果我的小孩考慮這條,我一定當場就先趕出去.(其實應該當初生下來就直接掐死算了).
父母是有養育的責任沒錯,但沒必要養到孫子去吧?老父母一生的辛勤所得,
落得最後還要被迫離開自己的生活圈?到不熟的外縣市去當孤獨老人?
別說不可能這樣做,只要有這念頭,個人認為這就已經不對了.
自己沒本事,錢賺不夠,有種的就不要去動老人家的腦筋,全家搬回桃園去住,
每天早起搭公共交通工具,不要開車,這樣兩個夫妻一個月交通費絕對不到一萬.
當初自己的選擇就要自己去扛,買桃園那時北市房價也不像現在,當時肯定可以買到不錯地點的公寓.
只不過自己選擇了新蓋的偏遠大樓,怪誰?還百萬裝潢哩...這種案例看了就覺得噁心.
downgmen wrote:
但收入也是全國平均值的二倍有餘,這樣的情況怎樣算也不可能是過著這種貧戶的生活。...(恕刪)
這更好笑,想住台北市還拿全國平均值來看?要不要看一下台北市的收入平均值?
老話一句,籌碼有限,所以只能"選擇"幾樣,沒資格"全選",
一嘛節流,用時間換取金錢,改搭大眾交通工具,減少金錢消耗,這樣住桃園也沒差.
二嘛開源,想辦法找些副業或是跳槽換取更多的薪資所得.
切..M01真是臥虎藏龍,上次貼駕照,這次要貼VIP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