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ys wrote:
120戶?那有得談了...(恕刪)

我是讚成樓上大大的說法 賣土地還比較多
我們家對面就是賣土地 不是賣房(賣房一坪了不起45萬好了 40坪也不過1800萬 但後來他們是賣土地 一坪300萬 土地持分最起碼10坪 就3000萬了)

我說的案例在天母 是一個小社區公寓 屋齡也有30年以上 在富邦777後面
你一坪換5.6坪比我家好很多,我家原本權狀27坪,都更完變29坪,才多2坪,土地還要被建商瓜分,根本談不下去!

你的條件比我好很多,同樣在捷運站附近,怎麼差那麼多!
我想土地使用分區應該都是住3.
但是要看樓層多少. 三層樓和五層樓分回來的一定不同.

007leeed wrote:
我是讚成樓上大大的說...(恕刪)

40坪的房子 在天母?

一坪應該有50萬左右 那大約房子價應該在2000萬出頭啦

算一算 當然是賣十坪的土地比較划算

一坪算四百萬好了 十坪大約四千萬差不多啦

當然啦 如果不缺錢 有十坪土地改建後

至少應該可以換回55坪權狀和一個平面車位

55坪扣掉公設 也有快39坪室內實際坪數 這至少是大三房或小四房

天母以後一坪房子算70萬吧 加一個平面車位 總價也是在四千萬左右

這樣子也不錯 但只是要等到改建要等很久

Drango wrote:
你一坪換5.6坪比我...(恕刪)

跟你家談的建商太狠了

改建後權狀27坪 那室內不就是大約20坪?

那變小了快三成 條件真的不好

至少要有保有室內要27坪加一個平面車位
都更 建商都是個個擊破

要大家一起談 才能談到最好的條件

此外 都更 原住戶 不用出一毛錢 就可以分到新房子

記住羊毛出在羊身上 沒有這麼好的事

前面有位說的好~ 把建商 拿到的 全攤開來看~

就知道 建商 賺很大~
這就是都更盲點所在...

在建商的角度來看, 舊房價40坪*50萬=2000萬, 新房價47坪*80萬=3760萬. 所以原住戶是賺很大..

在住戶的角度來看, 蓋好後我還是要繼續住, 並沒有打算要賣, 所以新房價是紙上富貴.
可是室內坪數縮減後, 住起來又要從新規劃考量, 甚至家具尺寸不合都要重買, 還要花錢重新裝潢.
除了房子耐用年限增加外, 除了未來某一天賣了有賺外, 不知道現在賺在哪裡?? 賺一個車位??

所以都更才會那麼難談!!

uksdd1977 wrote:
原有的房子從2000萬>>>>3700萬~

以上家母只說了一句 那我們打九折 賣他們3300萬好了

室內面積縮水 只會畫大餅~太失望了~繼續煩惱吧!!!


所以自辦都更扣除掉營建和銀行融資利息等成本外, 多出來的房子可以賣掉讓住戶分享,

可是自辦都更, 那些住戶的代表人又不太願意做銀行的償債保人, 又是無解.

政府對於銀行存款都有賠償保障了, 為什麼政府不對自辦都更修改一些法令,

或成立一個都更基金會, 代表住戶做銀行的償債保人??
朋友有個案例.
30幾坪房屋(住3-2).以建商算法有40幾坪
但新建物65坪起跳.還要花1600萬買回.不然賣給建商搬離

bojacon wrote:
這就是都更盲點所在....(恕刪)

都更基金會要跟銀行貸款~~誰來做擔保?
第一個想到一定是用土地跟原建物來做擔保囉
請問:有多少比例買房子是沒貸款的?
做容積移轉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無法貸款~~
哪個住戶拿出來?
用說的"都更"不過就兩個字
用做的~~難

evan1986 wrote:
朋友有個案例.30幾...(恕刪)


那請問那個傻瓜對答應合建????

還有合建後的 價值 如每坪80萬 真的是建商說的算嗎?
i am who i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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