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rt wrote:
有些人就是見不得人好...(恕刪)


最近我這邊的大樓也在清理停在公共區域的腳踏車,應該是有助維持房價吧!同棟還有好多投資客的房子在賣!

要清理就一定有人會說,他家為什麼可以停在公共區域,就這樣 ....


我的情況是, 我的車位剛好在轉彎處, 如果把車子儘量往後停,前面再停一部轎車
大約會有半個車身在停車格外, 但是離車道的劃線還有一段距離.不會干涉任何車輛
進出, 也不會造成危險. (反倒是有些跟車道平行的車位常常有人停的很外面)
隔壁隣居假日有親友來偶爾會問我能不能停一下, 停了幾次子管理員跟我說有人抗議,
就沒有停了.

簡單說,停在格子裏沒人會管你停幾部車, 超出格子外面的話, 沒人講話就默默地停,
有人有意見, 那本來就沒有劃車位也沒辦法. 不過請管委要管也管到底, 大家都照
規定來就沒有問題. 如果樓主的社區管委認真負責, 反而對自己是好的~ 建商說法
沒有白紙黑字, 更沒有劃定車位, 這於理來說不通啊~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有錢地阿姨 wrote:
請教一下諸位版大.有...(恕刪)
當初沒白紙黑字就輸一半去了
我們社區的作法是,如果車位夠大,能停兩台車,則第二台車要繳交一半之租金給管委會.

當初沒白紙黑字就輸一半去了

樓上的,就算有白紙黑字也無效,查峻工圖應只有一個車位,
就只能停一部,若停兩部還是要多繳費,因為多的那一部,出
入還是要用到公共空間!

但是以下你的文字,聽起來這個多出來的車位你是多花錢買的.

所謂多花錢是"多花一個車位錢"還是"你買的車位貴一點 因為前面有公共空間可以多停一台"
這個是不一樣的概念喔!

如果是"多花一個車位錢",卻沒有權狀,那就是你跟建商之間的事情了! 管委會站的腳
如果是"你買的車位貴一點 因為前面有公共空間可以多停一台" 這有點像是,推銷1F的房子,仲介可以告訴你1F門口的道路你可以停車.但是馬路你是不可能有權狀的. 要去使用公共空間,如果當初建商沒有幫你取得所有住戶的"分管協議"或"約定專用" 那你想繼續安穩使用下去的話,就要去設法跟所有住戶協調,得到書面同意,一勞永逸.


有錢地阿姨 wrote:
當初我跟建商買這房子跟車位時,建商說這車位可停兩部汽車,多花錢買建商劃的這車位(我的停車位前頭剛好有劃到兩根水泥柱的中間.而這中間剛好也可以停一部altis車子)



前年的管委會同意你停兩部的時候,你就應該趁那時候得到書面協議.

有錢地阿姨 wrote:
後來前年管委貼公告一戶一車位,但跟管委會開會並決議後,不妨礙隔壁住戶停車,可停兩部但要繳兩部清潔費.那我也乖乖繳了.

Chris 11613 wrote:
如果是兩台Smart一位雙停,在都停進停車格的情況下
任誰也耐不了你,畢竟那個車位的使用權在你,只要停的下怎麼停別人管不著

...(恕刪)


這是有問題的,一個車位停一台車是正常的,並不是你擠的下幾台隨自己高興,這又不是住透天的隨自己高興.
大家都不是事主~所以才會這樣講~於理來說當然不對!不過於情來說買車位應該也是比一般車位來的貴才有的福利,現在又要說一車一位,那不是當冤大頭了!

samcentaur wrote:
這是有問題的,一個車...(恕刪)
YOUR FRIEND DDTBOY
這件事告訴我們建商賣你房子時說的附帶條件,
一定要白紙黑字寫下來,
畢竟在這邊繼續住下去的是你,
不是賣完拍拍屁股走人的建商.
放空真難,GG老愛攪局.
amitychen wrote:
管委會絕對有理。

但是不讓你停車,卻閒置這些空位誰都沒好處。
試著跟主委溝通,合則兩利,分則兩害啊!!

重點在其他住戶能否接受

對於其他住戶而言
大家都是花錢買車位的,你卻可以停二部車
換言之,你的單位價格只有別人的一半
很多住戶肯定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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