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ei00123 wrote:
你問他是簽一般約還是...(恕刪)
一般說來不管專任還是一般約,都會有類似"在合約期間或合約中止2個月內,成交之買方是曾經經過該仲介介紹之買家,則仍應支付仲介費用"的條款,
當然如果買方沒簽過任何文件,買下去也沒差,到時候仲介就算拿著白紙黑字也只能找賣方,
不然就是用不同人的名子、或是先付訂金、簽約,等到時限過了再成交過戶,
不過這個案子仲介是真的有幫忙搭到線,看起來價差的部份也是在仲介費的部份,
何不明示或暗示仲介,叫他自己仲介費拿少一點,讓案子順利成交,省得到時發生糾紛。
"Hello,我本身也是剛買S4, 使用上很滿意,至於非買不可的理由,首先就是可以換電池和插記憶卡這兩個超便利的功能,我想光這..."by deepdx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