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公寓大廈的公設觀念,"立法原意在提高生活品質"
樓主不訪以1坪土地2.4坪容積的空間生產價值來思考,如果沒有公設的觀念
大家住的集合住宅會是怎樣呢???
大概你家公寓大門前的
走道會很窄,
電梯間很窄,
沒有入口大廳,
沒有陽台,
沒有管道間(水管糞管都在水泥裡面)
以上是我相信大家會在意的(健身房麻將間我想講出來也被砲要這些空間幹嘛所以就算了)
當開始有公共設施容積的獎勵的時候(兩個15%總共30%)的容積
所以一坪的生產價值建商可以達到最少3.0坪
對於建商而言---他們會很樂意蓋著些空間,因為一坪一樣賣30萬-50萬
對於住戶而言---維持了最基本的空間品質
(如果真的有人想說我不在意這些,那也沒辦法只能說對於品質的要求,低於法律水準)
這法律我不敢說沒有圖利商人,但是他絕對不是一個壞的法律
以現在那麼多人討厭高公設比的社會狀態,不難想像沒有這些基礎公設獎勵台灣住宅的水準會多可怕
包括"衛生" "健康" "安全" 的成本都非常高
最後 跟大家報告為什麼我會知道這些,因為我老闆就是設立這條法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