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要吵,我們準備修憲,一勞永逸!

那你來談談當時立法的情況.....

eights wrote:
你應該了解立法的背景...(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德律風根 wrote:
法律須與時俱進既然已...(恕刪)



基本上已經修好了,只是你看不出來,下面的聯結剛剛在網路看到的,可以參考看看
http://www.died.tw/2011/12/blog-post.html

xnn0159 wrote:
基本上已經修好了,只是你看不出來,下面的聯結剛剛在網路看到的,可以參考看看
http://www.died.tw/2011/12/blog-post.html..(恕刪)

哀哉!都更修法之後該不會和土改一樣吧:

1. 除了所列公共建設種類還增加一條行政核定過的公共建設就可以徵收?
2. 由"政府"核定的市價徵收.
3. 被徵收者僅能在公聽會表達意見但沒有法律不同意權.

eights wrote:
想表現的高人一等的人...(恕刪)


出了事急著找人批判的人是你吧
MaxwayLee wrote:
出了事急著找人批判的人是你吧...(恕刪)


哈!也不聽人家講什麼就急著回應,真高尚。
eights wrote:
哈!也不聽人家講什麼...(恕刪)


你又知道我講了什麼嗎?
你自己又講了什麼內容?
那你自己來說說當時立法的情況呀?
隨便扣別人「出了事急著找人批判」帽子很高尚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