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男 wrote:
我在10餘年前買了1...(恕刪)


這代表你當初牆壁已經蓋到貼到地界了 因為無退縮空間 所以對方依法可以請你窗戶給封啦
這個很長有~一般會蓋到這樣的房子多半你的建蔽率應該也不是合法狀態 不然不會旁邊不留一米

現在只剩下兩邊互相告對方是否違建而已了

最終你只剩下一個跟封閉窗戶沒兩樣的"不能透視之固定玻璃磚"
也就是你願意使用毛玻璃且不得開窗 這樣就可以

所以建築法規規範的很詳細原因就是會有這種問題
(陽光跟通風問題向來都是違建常見問題 全部按照法規來玩的就幾乎不會有這種問題發生)
人家有越界媽 有蓋到你的土地媽 你自己土地怎麼不退防火巷

關鍵字~防火巷~那這地界也不是屬於他可蓋建物的地方~~
最近蓋的嗎?趕快通報違建吧!
到底有沒有越界建築 你家隔壁土地是誰的 謄本調出來就知道阿

realeric wrote:
人家有越界媽 有蓋到...(恕刪)


越界媽 誰啊?
土地媽 土地公的老婆?

什麼東西亂七八糟...

選個字在回文啦
建議樓主提供照片,這樣大家才好提供建議.
順便鑑界也比較好討論!
htcterry wrote:
建議樓主提供照片,這...(恕刪)
建築法規定,要開窗須以地界1.5m的距離,你的建商應該是二次施工. 我現在自建同樣面臨到此問題,要有採光,就必須要有退讓.
土地有糾紛...先鑑界再說啦


要不然..以為別人佔到你家的地
卻沒想到..結果是你家佔用別人的地好幾年....
到時很糗啊....
還得拆屋還地...更幹....

勸你算了 你的鄰居要留防火巷 你一定也要留
所以兩邊都算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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