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nyshuyo wrote:
陸續在重陽重劃區看到40萬的大資宅,


你是指南港重陽路的重劃區嗎? 只有40萬?
照合約走吧.

1.今天是照約走.跟官司愛不愛沒關係.
2.你不照約走只能說姑息一些不守法的人.台灣很亂了.別做爛好人.也別做壞人.
3.我也不喜歡仲介.但仲介沒偷拐搶騙.一切照約走.支持.

說真的3%不重要.重要的是合約精神.守法觀念要有.別做馬虎先生吧.


johnnyshuyo wrote:
違約金3%說要給我


1000萬有3%等於30萬
這樣比樂透還不錯

建議拿30萬對自己好一點出國去散散心
真好有人出

johnnyshuyo wrote:
我是不打算加價啦~屋...(恕刪)


違約金不能算了

這樣會 教壞屋主

建議

向屋主拿違約金

全數捐給慈善團體

不然 ~~~~以後每個人都裝孝維嗎?

賣車 買車 都這樣搞???

買屋 賣屋 都這樣搞???

不想賣 就不要丟出來市場上

不是嗎?
如果你不缺錢,那不如把那3%幫屋主捐出去,

把收據寄給屋主抵稅,一舉兩得.

johnnyshuyo wrote:
我是不打算加價啦~屋...(恕刪)
那個底價是仲介誘導屋主寫出來的
他們會在晚上你想睡覺的時候跑來
趕也趕不走在屋主毫無心理準備下就說
先寫個大約底價嘛~再寫個最高價
交給我們賣,我們會盡力幫你賣高價的
當你簽下去之後,仲介馬上就用最低價跟買方談
因為賣高賣低對仲介根本沒差,趴數都一樣他只想趕快成交
其實那底價根本不是屋主想要賣的價錢
仲介誤導屋主以為會幫他找很多買方然後在由價高者得
屋主當然有權利不賣~

johnnyshuyo wrote:
如不履約會向屋主求償10萬元仲介費與3%違約金,
仲介費當然是仲介拿去,違約金3%說要給我@@
說真的~我不想要違約金呀~我要的是買到房子!!...(恕刪)


規則本來就是這樣走,仲介費本來就跟雙方無關,要拿多少就看仲介的實力跟口水了
違約金才是你該有的權利,因為是你跟賣方構成契約,而賣方反悔造成你的損失
理所當然要賠你,3%就是契約裡寫的賠償成數

"說真的~我不想要違約金呀~我要的是買到房子"
沒這回事,賣方只要肯拿出賠償金賠給賣方跟仲介,要不要履行合約是由他決定的,他是物主啊
儘管不甘心,但你拿到賠償了,又能怎樣
大不了就是列入黑名單,不再考慮他的物件

bojacon wrote:
你是指南港重陽路的重...(恕刪)


是三重的重陽重劃區唷~~

mark0826 wrote:
規則本來就是這樣走,...(恕刪)


話說仲介公司已經寄出存證信函,

目前就靜觀其變,最好還是屋主願意履約賣屋囉~
Carter0625 wrote:
就說仲介跟端盤子的服務業不同吧~

動不動就打官司~

真的很討厭~..(恕刪)


你講這話就不對了,這是屋主違約在先,怎說的好像是仲介方的錯一樣?
今天仲介認真幫你做廣告,幫你帶客人來,然後幫你談到你要的價格了,是你自已違約說不賣的,明明就是屋主方的錯,別搞得好像仲介應該是你的免費奴隸一樣,應該事事都聽屋主方的!
如果原本的價格不賣,你可以解約會簽契約變更書更改底價,是什麼都不做的屋主的錯,可不是仲介沒努力銷售耶!
想罵人前先看看自已做了什麼!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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