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dome wrote:同事在外租屋已經八年...(恕刪) 房子不是自己的裝潢起來以後也拿不走如果是為了居住品質當然3年可以住的很好但是如果不給續約就等於這裝潢費沒了建議看能不能跟房東談說如果幾年後不給續租房東要用多少價錢買回當然這樣裝潢的設計可能就得參考房東部分的意見這樣對雙方都不錯一來 居住品質可以維持二來 裝潢後房子的價值不增起碼也有保值的效果
很多時候居住品質不一定是要靠裝潢才可以得到的建議可以多使用一些活動式傢俱代替裝潢,如用現成電視櫃代替電視牆至於水電管路之類埋在牆壁裡,又會影響居家安全與爽度的工項可以跟房東談說各分攤多少,畢竟那個一作下去就是可以維持十幾年的東西
有些缺點但因為不想買也想住的好一些 也是沒辦法的事一 儘量平實一點 或是多用些可以帶得走的木作系統櫃(以後也許可以將舊或改一改就好) 或新的家具等帶不走的 線版 油漆 壁貼 壁紙 等 用平實一點的改浴廁也不要用等級太高二 房子改的愈漂亮 租約到期的時候 房東也許多個五千 也租的出去 那時不是虧更大想到的方法一 租約內房東是否願意降一點(以裝潢費一半為目標)二 先簽三年 再註明如有意願得再簽三年(原租金)六年平均一個月五六千 六年後裝潢也有點舊了膩了房東只是付出六年沒漲租約 而且房子也沒空著 應該是兩方都能接受的如訂下一期只能漲最多百分之十 房東不漲百分之十不是對不起他自己嗎 那時你也花了錢裝潢 忍痛被漲也許那時別人房租沒漲 只有你為自己裝潢的房子漲租金三註明房東如提前不願續約 要按平均年份賠償裝潢費用 如一年後不願續約 賠六分之五
我自己的工作可以接觸到很多房東和房客我發現對於非營業用的房子,「大部分」的房東只要這個房客按時交租,不欠款項,其實都願意一直租給他,就算房租不漲也無所謂。因為優質房客真的難尋。如果著眼於40萬是花在別人的屋子上,的確永遠都想不開如果真的目前就是打算長期租房,我覺得還是可以投資的,畢竟是讓自己住的舒服但是因為他們一家也才剛住到這邊,是不是真的是個好環境都還難以評估,貿然就打三年約和決定投資裝潢的確有點冒險.....
公証根本不必找律師.隔壁破破爛爛還有白蟻, 房客就自己花了數十萬整修, 最初簽約2年.後來繼續續約好幾年直到買房.好房子可讓房客發財!Adolf_Hitler wrote:這是好方向但裝潢總是...(恕刪)
建議不要吧~我以我家隔壁為例~雖說是店面的~但意義相同啦~原先租一間叫做"奉茶"的~他老兄花前裝潢店面~勢必要的~結果搞了約一年~做不起來~退租~裝潢等於是白花了~房東賺到~一樣~如果你裝潢下去~結果住一年住不習慣怎麼辦~錢都砸了~所以~這些錢還是省下來吧~不必要替別人搞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