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在外租屋已經八年 一家三口租兩房一廳沒有打算買屋(因為已經錯過兩三次買屋好的時機 也不打算買了)最近剛搬到這間兩房空屋 比較老舊 想給家人更好的生活品質 所以打算花40萬幫屋主裝璜屋主看過設計也同意他裝潢了 租約訂了三年 可再續約如果是各位會花錢替租屋做裝潢讓自己生活品質過得更好嗎?
三年不長...以最壞打算, 三年後須搬走, 平均每年13.3萬在別人的房子上, 不划算, 要簽長約, 也簽個夠長的(10年吧), 不然個人覺得, 直接把40萬的預算, 挪去當房租, 找條件更好的房子, 才划算.
kidome wrote:同事在外租屋已經八年...(恕刪) 40萬租3年,平均每年約攤提13.3萬,大概就是每月租金增加1.1萬。最重要的是住的高興。有幾個重點提醒一下,承租方1.3年約滿時有優先續租的權利。2.約滿續約調整租金不可超過原租金的10%。3.租約期間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終止租約。
別人的房子...算了啦,如果買買家具家電的還行,至少以後可已搬走.至於屋主當然同意他裝潢了,等3年到了裝潢就變成他的了,還可以調高房租租給別人(我這間有裝潢喔)真的不要花這條錢,真的,3年以後誰也說不準.如果屋主3年後打算賣掉房子,那不是很遺憾嗎?"不然個人覺得, 直接把40萬的預算, 挪去當房租, 找條件更好的房子, 才划算".<<<<這句話最中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