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後需補繳頭期款?

所以就算現在已經核貸(還沒撥款給建商)
只要過戶是在8/1之後
銀行還是會重新評估
更改已核貸的金額??

因為我不太明白
過戶後
銀行的貸款720萬就撥給建商了
代書才去向主管機關作實價登錄

但銀行的720萬早就已經撥給建商了

就算實價登錄
已經撥款給建商的720萬
銀行如何追討回來改成540萬?
既然都要實價登錄,代銷會去跟政府登記900W,那你勢必會被查到超貸的問題。
要多繳180W前,先把對保的合約重簽吧!老實寫成交價,再去申請貸款,才是正解。
想像不出為什麼有人想要用假合約,搞得超複雜...因為借多,到時還款壓力超大,何必?

事情應該是建商不想騙銀行了,他跟銀行說了真實的成交價,所以你依然貸6成,540,不是720了,

那180是補頭期款.

我還以為假合約只是傳說中的..沒想到真的還有..而你會同意作假也是很寶..我膽子小.就不敢
聯絡一下銀行問清楚金額吧...既然都已經對保了...沒啥理由更改貸款金額....
再說實價登錄是早就知道的事情..到現在都要交屋了才說?
你們都私下有這等曖昧協議了..不如你加一點也請建商降價一點...你覺得怎樣?

覺得不可能嗎..?不試試怎知...?
民國88年我老公買預售屋350萬成交..已繳清前期款項..後來我還是找人喬到250萬..
(老公一直很反對去喬..但我堅持~)
這房子..88年簽約時建商說保證能貸9成..後來說應該能8成..即將交屋銀行卻只核7成..
(因建商蓋一蓋發生財務危機且90年之後房市反轉..該合作銀行開始限貸..)
最後是付了215萬(其中貸款160萬)在建商倒閉前辦妥交屋...後面的餘屋和半成品就由銀行接手
...很可怕的一次經驗..這還有帶銀行履約保證的哩!
現在這個時間點也蠻有那時豬羊變色的味道...
房價350=>215萬...但我不是砍的最狠的..同社區還出現198萬的破盤價..
後來工作關係另外買了其他房子..那間我們出租1萬/月..算是撐下來了(沒撐過的人虧損達百萬!)
carl777 wrote:
既然都要實價登錄,代銷會去跟政府登記900W,那你勢必會被查到超貸的問題。(恕刪)


應該不會超貸,因為對銀行來說,那棟房子是可貸720W(不論合約上寫多少,寫高就是貸款成數變低),而實登900W,成數只是變8成而以。8成不會超貸,我倒覺得說不定是想唬樓主多付180W來買屋子。

總之樓主要確保一件事,一切以和建商的合約以及銀行實際撥款金額為主,和建商合約900W,銀行撥款金額720W,已付頭款180W,加起來剛剛好,除非有銀行文件證明實際撥款只剩540W(任何人口頭講無效,包括銀行員也不行,一切以見到銀行大印文件為主),那才用現金補足差額,總之把握這個原則,沒銀行只貸540W的證明文件,就不補180W差額。這年頭敢玩假合約的建商代銷,吃你錢應該也沒什麼不敢的。
看過各位的回應後,大概懂是怎麼回事了。

總結一下:雖然現在是核貸過了等待撥款,但也有可能在撥款前銀行重新審核資格而減少貸款金額,所以可能需要補自備款的部份。

另外關於技術合約的部份,這是當初在談的時候代銷說的,目的是確保可以貸到我們想貸的金額(當然,這不能構成理由...別再炮了)。至於還款能力的部份也不用擔心,因為貸款的金額本來就是我們預先想要貸的金額,是在我們能力內,所以並不是想要超貸。

本來我也不知道技術合約這件事,而是身邊開始有朋友買房子後聊天才知道的,還不少人是用技術合約去貸的。只是在銀行朋友也說,銀行並不會因為你合約上寫要貸多少就給多少,還是會鑑價結果及還款能力來決定貸款金額。

謝謝各位。
我覺得應該是對方希望你趕快交屋撥款~所以才會說需補繳頭期款....
應該不太可能是銀行核貸金額的問題

樓主回想一下當初去銀行對保時簽的文件
那是白紙黑字寫明了你跟銀行借 720 萬
一般來說對保時銀行就已經完成對你的房子的鑑價
如果這個數字有變動,那是銀行不願意貸你這個金額,你不可能完全不知情
再者你簽名借720萬,然後只借你540萬
你找的是銀行,不是地下錢莊

另外,買房子應該有契約書吧,上面也會註明總價,你手上的契約書總價是多少?
銀行手上也會有一份,應該跟你手上的是一模一樣的
擔心的話去一趟銀行,問清楚銀行貸你的 720萬是8成還是6成吧

一般來說對保都過了,核貸的金額不太可能會再有變化

除非你遇到詐騙集團,不然我也覺得是代銷想逼你快點交屋
實價登錄這個大家都沒遇過,有疑問就問銀行跟地政士吧
代銷的立場不是中立方
個人認知
原案
總價 900W = 180W(自付)+ 720W (貸款)

實價登錄
總價 900W = 180W(自付)+ 540W (實貸) + 180W (補差額)

由於樓主一開始就是貸6成,那900*0.6=540 一整個很合理
照實價登錄的規定來看,需要登錄的是權利人或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
在銀行不是權利人的情形下,實價登錄應該是跟銀行沒關係才對。

個人猜測或許是實價登錄的實施讓銀行有警覺心,
讓銀行對最近的房貸申請重新鑑價一遍,
然後樓主的技術合約就差太多被抓包,可貸金額就被還原了,
不過不管怎麼看,這所謂的技術合約應該可以說是超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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