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我們訂了間房子,約簽繳頭款貸款等都弄好了,現在正在驗屋中,尚未過戶。
前陣子代銷打電話來跟說,八月一日實施實價登錄,由於之前是使用技術合約跟銀行貸款(實際貸款約成交價八成,但實際貸款是技術合約上價格的六成),所以如果在八月一日後才過戶的話,因為實價登錄的關係在政府那邊會登記實際成交價,而我們是貸六成,頭款只付了二成所以要再補二成的頭款。
實際情形是這樣,以下是簡化過的資料:
談好的房價是900W,而我們是貸720W(八成),所以頭款是繳180W;貸款是與建商合作的銀行貸的,建商給銀行的合約是寫1200W,貸六成,所以實貸是720W。
現在代銷的說法是,因為實價登錄的關係,所以八月一日以後過戶的話,在政府那邊登錄的價格是720W,而我們因為是貸六成,所以由實價登錄的價格來算,頭款是要繳240W,因為之前只繳了180W(900W的二成),所以要再補180W。
我們有問代銷,如果要補差價,那不就要重簽約?代銷說不用,因為是政府政策的關係造成的,跟他們無關。我們也去問過貸款銀行目前核貸的情形,銀行方面是說貸款都核准了,只等過戶撥款。
另外也請在別的銀行工作的朋友去問他們負責房貸主管,那位主管回應是說若核貸過了,表示銀行對房子的鑑價過了,這個房子值這個價格,再來就等撥款,即使實價登錄後可以查到該區段的平均價格,在撥款他們也不會再去查一次價。而且現在實施實價登錄,快一點也要十月才能查到價格。
綜合以上各點,其實我們覺得代銷是在唬爛我們,尤其是補頭款還不用重簽約這件事。
只是想說還是上來問一下各位先進比較保險,究竟在實價登錄實施後,在我們這種情形下真的還得去補頭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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