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這樣下斡旋金,屋主也簽了,還有救嗎 ?


optic26 wrote:
基本上 很難解約就算...(恕刪)

難解約或是告不告的成這很難說.....還是要看法官.
1.停車位也在買賣範圍內一樣受到合約保護.
2.漏水原因責任規屬還是要釐清.雖說不是屋主造成,有可能也要協助跟管委會協調並盡到告知意務.
3.現況說明書,故名思義就是"現況",對於現況刻意隱瞞就視同"欺騙",至於有沒有影響到結構又是另一方面的問題了,就算沒影響到結構,也是算瑕疵,但非"重大瑕疵"
至於你說買的房子有水痕,除非你能明確證明有"漏水",原屋主一樣也是要負責的.
驗屋,不要誤解了"現況交屋"的解釋,現況交屋不是就可以把有瑕疵的房子管你有沒有看到都無條件賣給你.
漏水的定義應該是以"屋況內"為主.不包含停車位的地方.停車位牆壁滲水應該是找管委會處理.看是修改管線或是排水設備維護.如果真的不喜歡的話.不然就好好的溝通.看能不能退訂

01sence wrote:
漏水的定義應該是以"...(恕刪)

對於停車位這樣的現況.要購買的人當初沒有看清楚.自己也要承擔一些責任....

kevinchang813 wrote:
各位好 :我是買房子...(恕刪)

才剛下斡
買方簽約前應該有權多確認一下所有的屋況吧
看仔細點
簽約時提出買方所有要求
免的簽約後扯東扯西
那不是更麻煩
沒看停車位就下斡

自己真的要負責

看下多少吧…如果對方簽下去了

頂多就賠掉斡旋不要買囉

看起來漏水的地方不在車位範圍內

只是水會一直漫延過來

就算勾沒漏水也很難告得贏吧
斡旋退好了沒?? 只要沒簽約

基本上這斡旋是可以退的,其實看仲介和屋主態度

而且這一項應該在不動產說明書做補充才是

就算沒補充屋主及仲介也要告知才是,仲介過去帶看客戶難道不知道嗎?

而不是等你發現了才是

muji1005 wrote:
斡旋退好了沒?? 只...(恕刪)


您好,

我不知道可以退斡旋金

因合約書上寫不能退

而且還是要給房貸佣金.........
kevinchang813 wrote:
您好,

我不知道可以退斡旋金

因合約書上寫不能退

而且還是要給房貸佣金........

基本上沒簽約都可以處理, 但已退斡旋為要件
談判淺規則, 簽約前要求列在簽約要件內
1. 賣方付維修與保固責任, 且保固XX年
2. 告知賣方, 就算簽約也還有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法律名詞 請去查 很有用
3. 簽約後因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可減損價金作為和解條件

這些好好用應該 夠你談倒退斡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