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應該房東繳?還是房客繳?(店面)

房東繳。

其實一般做法是事先和房客講好,
房租10萬,
但如果要營登,房租就是11萬(稅金由房東繳)。

如果一開始你就沒跟租方提到這一點,
後來才發現你要多繳稅金,
那就跟租方商量看看要怎麼處理吧,
不過租方如果堅持不幫繳稅金,那也沒辦法,
畢竟是你一開始就疏忽了。

THE666 wrote:
房東繳。其實一般做法...(恕刪)



房客多繳的10%隱約就包含了增加你的綜所稅額及房屋地價稅的增額,其實算差不多就可以了,如果差比較多.....租約要重打
都不要繳
然後看看誰會比較痛
就知道誰要去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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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d339 wrote:
幫朋友請教各位神人,...(恕刪)


房屋稅不是房東繳也不是房客繳.是屋主繳......我不是來亂的.
當沒有出租時屋主就不是房東,房屋稅還是要繳,沒聽過30年的房子不用繳房屋稅
因為我40幾年的房子還再繳房屋稅,還是你說的房子不在台灣.........
一般一樓店面出租都會到法院公證,也建議你這麼做,雖然要報稅但並不吃虧,我舉例說明

如果房租一個月5萬,實際運作是房客每個月要給房東5萬,另外要付10%預繳稅金(5000元)
及2%補充健保(1000元),10%預繳稅金一年共6萬到時給屋主抵稅用,抵不完就會退稅給屋主
你自己可以算一下.
依房屋稅條例第4條第3項後段規定:如屬岀租,應由承租人負責代繳抵扣房租。
另外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下者。但房屋標準價格如依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重行評定時,按該重行評定時之標準價格增減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千元為單位,未達千元者,按千元計算。 其實沒規定幾年房屋不用繳稅,房屋每年會有折舊,而各種構造,地段等都會影響房屋現值,注意只有住家用10萬元以下免徴房屋稅。
我們家就是這種狀況
說明一下
我們這邊算是住宅(2樓)
但是我們要申請設籍課稅
所以
本來房子的稅金就會變高
所以跟屋主的協議就是多的稅金我們付
因為這是在簽約前沒有說的
所以會在後面做協議
答案應該是願意繳的人去繳嘍!
但如果沒有人願意繳,那就看帳單的名字是誰,那個人就只好自己乖乖的去繳嘍!
租屋的衍生問題最好再簽約的當下就把相關權責寫清楚。
其實對房屋稅來說,依你朋友的狀況原來不必繳稅,表示現值為十萬以下,所以以稅率百分之3至5來算頂多一年多5千元,但如果地價稅原本為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千分之2,改為營業使用後該部分地價稅率就會改為千分之十甚至以上,這部分影響較大。

trd339 wrote:
但是那間原本是30多年的老房子,本是不用繳房屋稅,
房客有申請營登,所以今年房屋稅單來了,
這應該是房客繳還是房東繳呢?


一開始在契約上就該註明 !

如果, 是房東自己沒注意... 你就乖乖啞巴吃黃連! 等契約到期, 再跟房客起租金 !

不然就當澳房東, 硬凹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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