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插花一下可以這樣反過來想嗎?這樣是不是比較不會有問題??舉例Q1.可以先申請蓋到7樓,但可以因為某些因素說明暫時只蓋到5樓嗎?(最好的理由是資金臨時短缺)這樣蓋到5樓後,可以暫時停工,以後有甚麼變化,再把剩下的樓層完成(這樣就不是再次增建,反而是把未完成的事情完成而已,聽起來也不會讓人覺得你是違章!!)可以這樣嗎?但我不知道建照有沒有時間限制?沒有意外應該有,過期應該要重新提出申請吧?
有阿,常常接到這種業主來問怎麼補照的通常都是被人檢舉了,通知自行拆除或是要來拆了才會想問建築師得先查土管,建蔽率,容積率,高度比夠不夠再掛增建去擋下違章拆除給結構技師算看看當初結構承載力夠不夠,還要簽證跑增建執照,先罰個先行動工再說不過嘛...通常都是過不了啦有設電梯間嗎?當初有沒有挖地下室?通常先蓋低樓層再二次的都是要閃掉這2樣至於你說你家這樣做會不會有事?誰知道~~~看會不會有人舉發...還有你的人際關係好不好了...
locomo wrote:有阿,常常接到這種業...(恕刪) 所以就是怕增建(原本申請建5樓,幾年後想再蓋成7樓)與原本就是申請建7樓,因外力因素,暫時停建,以後再蓋當初未完成的樓層這兩個意義是不同的~所以可以用後面的方法嗎?
jlhwu wrote:所以就是怕增建(原本...(恕刪) 原本是申請五層建物,未來有加到七層的話再申請建築執照時,就要預留七層建築物的結構強度之後只是申請增建到七樓只是電梯間與樓梯間的二段式施工,要考慮如何施工(我沒遇過這種案件)另一種是原申請七層建物,施工到五層要停止往上蓋端看你未來是否要繼續往上蓋或是只改為五層先去辦理變更設計,改成五層建物至於以後是否增建到七層,一樣是再辦增建執照以及預留足夠的結構強度結論是一樣的,你要幾層建物,結構就必須達到強度供公眾的建築物或是5層以上建築物,要有結構技師簽證還有,先查出你的土地可以蓋的建蔽率,容積率,高度比才知道最多可以蓋到幾樓
工程技術上是可以的,一開始地基就要以預期的高度打好而且要預留向上的結構就像前面很多大大講的,台北一堆車站都有預留向上的結構松山車站目前正在蓋,南港車站也在蓋很多人不知道萬華車站其實也有留向上蓋的結構,只是萬華沒落沒人想蓋還有現在爭議很大的雙子星其實也是一樣的,底下的機場捷運台北車站已經預留雙子星結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