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坪"來抽稅是缺錢政府一定也一直進行的事情。
實價課稅後只是拉高基準值。
空屋這部分,恐怕沒登記成自住屋的,公家缺財源的時候當然就開始把之外的視為空屋開始提高稅金。一旦被查到是在出租也當然是按坪數的拉高稅金。
有本事的房東,一定會對這些租屋者抬高房租,到時候又會弄成租賃契約得去花錢給法院公證確保三方權益(出租人,租客,政府)。
總之,不管是為了建設航空城或者發薪水終生俸或超高利息什麼的原因,還在這島上的想往哪逃?
建設台灣愛台灣就是流血流汗掏錢出來打拼為子孫!
是很光榮的事啊。
(如果沒什麼背景(連房也買不起…)撈錢就去搶公務員幹吧,不然以後買個膠囊旅館「可以改建為塔位的幽靜地帶更好…」養老的日子已經漸近了)
很怕被抽稅的擁房大戶可以考慮把家裡改成膠囊館,一膠囊五十萬到一百萬按高度販售的賣可能還可以再炒作一次自家的不動產喔。
凸天行 wrote:
查無出租實據又非登記為自住宅的只能徵空屋稅。
頂多是提高一下專門去釣魚查緝有租屋出去又不繳出租稅的賞額,重罰一下不乖的屋主而已。
當然了…
如果養一些約聘僱的公務員(工讀生扮學生釣房東…)專門查這類逃稅來降低一下失業率也是很好的辦法。
別怕,這是下一任接棒的政權才會雷厲風行的「正義」,現在再怎麼缺錢也得先設法當選再說的!
您還真蠻異想天開的
空屋稅?台灣目前還沒這種稅吧
開徵新稅項目要不要立法院通過啊?
網民隨便喊喊你也當真?
至於第3間要增加房屋稅
房屋稅是地方稅
我是不知道房屋位於不同縣市要如何累加啦!
有怕到的先夫妻互相過一過
超過4間的再父母子女過一過
不是依然抽不到?
至於查漏稅手段我是看衰啦!
雖然我有申報所得(當然按"租約"扣除43%必要開銷)
不管是鼓勵檢舉還是雇用"老"工讀生釣魚
仍是今年的稅是明年才徵啊
那此時此地又哪來逃漏租金所得問題?
還是先把資料放一年
明年才看看能不能用?
國稅局如果真的有辦法閒到為一年後的事做準備
那"今年"先刪1/2的人力編制減少開支不是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