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vinshiu wrote:
這一篇我主要想知道,真正要換屋的自住客想法如何?
因我的私人專業是邏輯思辯,幫忙釐清問題及解決問題
我會建議版主您應該先將問題改成,您想要問其他"真正換屋自住客"的問題在哪?
政策說一屋者不受影響... 所以您想要問的是"有兩屋的換屋自住客" 這樣嗎?
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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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新聞的可能政策
為排除稅改阻力,財政部初步確定將提供自用住宅「一屋免稅」優惠;全台約540萬戶僅擁有一屋的家庭,在實施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新制時,出售符合「自用住宅」資格的不動產,可望完全免繳資本利得稅。
實施房地合一課稅後,個人出售自用不動產,擬全免資本利得稅,使每一家庭的基本居住權可以獲得保障。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2)日在中研院院士會議中宣示,財政部在9月立院新會期召開前,將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送入政院討論。初步估計改革時程,房地合一課稅制最快明(2015)年進入立法程序;若順利完成立法,2016年才會實施,2017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才會真正落實。
江宜樺亦已同意財政部所提改革構想,未來實施房地合一課稅制時,名下只有一棟自住房屋,或是長期持有非屬頻繁買賣套利的不動產,政府將儘量給予課稅優惠,不會受到新制增稅的影響。但具體細節仍須進一步討論、規劃。
所謂「自用不動產」,財政部初步考慮將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全國只有一戶,且做自用住宅使用者,做為租稅獎勵的優惠對象。
根據統計,全國由個人持有的房屋約有750萬戶。其中,個人名下只有一屋者,約有540萬戶,占全台有殼族的72%。540萬戶單屋族中,其房產用做「自用住宅」使用者,還需要再做精細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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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開版樓主您要問其他"真正要換屋的自住客想法如何"的問題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