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岱爾 wrote:費比臺北市少許多,假如有台北那種財力,也不用舉那麼多債,雖是舉債建設,但蓋出來東西多比較便宜又沒問題還可以用(大家可自己去比),給市民好一點環境補償,實在不用苛責。恕刪) 又要舉債多少?高雄市政府蓋建設時,全都是好大喜功不聽人勸如果財政尚可,會有重建卻沒錢的困擾?
steve0608 wrote:又要舉債多少?高雄市政府蓋建設時,全都是好大喜功不聽人勸如果財政尚可,會有重建卻沒錢的困擾?...(恕刪) 你腦袋裝...不建設(像台中) 然後存錢少貸款等著哪天爆了 再重建 是嗎還好你不是市長對了要提醒台北 多存錢哪天核電廠跨了 才有錢重建
市政府也要負責而不是把責任都推給廠商 再發起捐助而已對於一個政策的失誤就是要負責相關單位人員不用負責?廠商責任當然也跑不掉但是市政府也不是一個陪審團的角色當然對於因公殉職的人 表示哀悼但是憑什麼 下面擦屁股的人被炸死了 上面做決定的不用負責不光是高雄 台灣還有多少安全性的問題 政府有沒有正視到這些問題?還是等事情發生了 再來追究廠商責任? 運氣不好死的就白死了政府有沒有盡到督導的責任?真的有必要讓政府知道市民的憤怒也不光是氣爆問題 台灣還有多少安全性的問題?
eaglelin1021 wrote:市政府也要負責而不是...(恕刪)工業管線是經濟部工業局管的要搞清楚不要亂咬...(恕刪)========================拜託一下啦 ,護航也要稍微做功課,不要亂給錯誤訊息...只有經濟部主管的事業埋設管線時會向經濟部申請,其他民營公司則必須向地方政府申請。就算是經濟部主管的行業埋設管線,也必須經過高雄市政府的同意,因此相關資訊都在地方政府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