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wen wrote:只要地租沒欠繳超過2年,幾乎是無敵的.(恕刪) 你都說 無敵了當然要硬幹不然地主也很倒楣吧? 民眾也很可憐 整天看醜房子住的人也很可憐 品質很差不如搬走 換個正常的房子吧 現在租金這麼便宜 何必硬住?
jenwen wrote:其實這種地上權房子...(恕刪) 應該是 之前沒談攏的關係住戶想要換到一戶 (拿著無敵無限地上權來換一戶)建商覺得不划算 (就只好硬幹)柯P團隊的人 也說 這些釘子戶很貪婪建商將本求利 他要利潤 而現在房子不好賣 價錢也不好 就想辦法硬幹兩邊都是利益問題 人性都這樣.... 這無解
既然是違建,其實屋主多少已經理虧何不早點談合作我鄰居也是家旁邊有一小塊畸零地,當時建商要蓋社區(雖然不會占用到)但如果不給建商說實在話自己以後也沒什麼用處,乾脆請建商一併收去換了3個地下停車位,總比畸零地放著沒路用,現在大家回家都還要找車位才能停車
每天漲停板 wrote:看來只有買地上權的...(恕刪) 根本是胡扯,地上權不因地上物消滅而消失,(請參民法第八百四十一條規定:「地上權不因工作物或竹木之滅失而消滅」。)只要地上權還在,建商根本就動不了.(請參內政部87.6.17台內營字第8705344號函)不知道是誰在胡扯,小時候不讀書,長大就只能做記者.我猜屋主根本就沒有地上權,只有房子!!只要房子在,就趕不走人,最多請求租金.
enzo69356 wrote:明明只是地上權 還是大違建...(恕刪) 新聞記者真的很可惡事情都只報一半如果詳實報導應該沒甚麼人會同情屋主有沒有地上權是看政府機關的登記不是屋主說了算這個事件被拆的人連"地上權"都沒有就算報違建請政府拆除以現在政府拆違建的效率幾十年也拆不到建商請一堆法律顧問不是請假的建商敢硬幹應該都是跟律師團沙盤推演過了法律上要承擔的責任應該很輕-------------------------------------------新北市府表示,林姓屋主持有的地上建物並無合法登記,屬違章建物,建商於今年申請建照,但未申報開工;該建商無權拆除違建,只有政府才能執行拆除,建商若擅自拆除可依《建築法》罰款一萬元,並勒令停止拆除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