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轉的方式就三種,1:買賣2:贈與3:繼承買賣及贈與都要繳土增稅,贈與還多了贈與稅(每年免稅額是220萬,超過部分10%),最能節稅的方式是繼承,且土地移轉現值以繼承時的公告現值計算,日後要賣土地時,土增稅會比較少.
你的狀況自己要去算,上財政部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9上面可以查公告現值、物價指數等等資料,把權狀找出來,把上面的地段資料找出來,算一下土地增值稅有多少,如果如你所說,持有個20年,從10000漲到50000,增值稅恐怕不低,9百萬左右。你的狀況,土增稅很高,所以生前轉移的成本很高,但如果你擔心生後繼承會有問題,你基本上幾乎沒有其他選擇,就只能生前處理。所以稅務上的問題很簡單,難的在於你家要怎樣分配財產。其實還好了,這塊土地價格漲五倍以上,繳個一千萬給政府,然後落個平安,這也是可以接受的事。
1、1000坪分割成兩塊,一塊800坪另一塊200坪。2、200坪的再分割成4塊,每塊50坪3、50坪的分次出售,這樣就有現金可用。4、另外那800坪用贈與的方式過戶。這塊土地光公告現值就1億6500萬,不可能不花一毛錢就可以過戶。你也不要在那裡幻想可以全部都拿,就算損失200坪你還有800坪,這800坪價值也有一億多,夠你吃一輩子了。
peterhut wrote:要考慮的問題:(1...(恕刪) 感謝peterhut大以及各位大大的回應與建議以目前法規看來(暫不考慮遺產稅率的可能調整)用遺產的方式最省稅不過@peterhut大到法院公證的遺囑 好像也只能指定繼承2/3的遺產即使遺囑中明確說只把所有財產給某一人其他合法繼承人好像還是可以爭取剩下的1/3財產有大大能分享這方面的意見嗎?感謝大家~
小弟也是不懂法律只是憑知識我印象中即便遺囑要全部給你將來你的兄弟姊妹還是可以分到特留分所以按照這個方式你可能會擔心土地會被分到一些所以如果可請你的父親去找你的姊妹拋棄繼承但是擔心會很傷感情另外如果現在要先把土地承接下來我也聽過有人沒錢要繼承大筆土地也是將手上土地先分割賣掉其中一小塊去繳其實也是保障的一種方式
cm4430 wrote:1、1000坪分割...(恕刪) 呵呵 小弟家族是當地鄉下一個大家族在爺爺那輩分家後 從小看過許多遠房親戚在分到祖產後敗得飛快賣地幾億沒幾年就敗光光 晚年妻離子散 連下葬的錢都沒有也有一些近的堂兄弟 因為知道有財產 就不上進不好好念書或工作整天遊手好閒就等著分財產那一天其實到了我爸這輩 一層層分下來 已經少多了從小我就一直告誡自己 不能心存等祖產的心態所以出社會後都是靠自己的力量養自己的家祖產對我來說是一份責任 加上我觀念比較保守不會抱著一億夠我吃一輩子的心態我沒甚麼開創的能力 但希望至少傳給我的不要在我手上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