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啦你想太多了,土地利益才有吃慶記的可能啦…
注意一點,工程工期900天,這是指頭尾合共900天,還是開工日子900天,因為天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時間可能不計算在工程工期內。如要申請索償,找律師問清楚較好。
工程900天,意思為每週5天,共180週,至少3年半,
還要再扣除例假日,颱風,等等不可抗力因素.

另建照下來半年內要開始施工, 又多加半年,

所以要提違約,其實很困難. 本來一個樓層一個月,改成15天就很快了.

請教下完工日期是指使用執照下來嗎?
kixx39 wrote:
工程900天,意思為...(恕刪)


合約上寫:使用執照所載明之竣工日視為完工日
然後上內政部查建案,建照核准日是104/1/7
,實際開工日是104/7/22,竣工日:47個月
建照存根寫47個月,但合約寫900天,改用哪一個為主?

koukeihou wrote:
合約上寫:使用執照...(恕刪)


這時機點買預售屋只能說屋主心臟很大顆!
台南阿翰 wrote:
這時機點買預售屋只能...(恕刪)

因為看了真的很喜歡…
低價6字頭,110戶已經賣到剩6戶,
完全感受不到下跌的氣氛

koukeihou wrote:
因為看了真的很喜歡...(恕刪)


很想問,買預售屋後有避險的方式嗎?

合約若牴觸了法令,是以政府法令為準!

此時應無需檢舉吧?檢舉何用?
屆時若逾期完工,此分罰則才會生效,
此時建商不支付罰款或是以合約法款支付,
才需要求建商依照法令支付了!

koukeihou wrote:
各位好…關於預售屋...(恕刪)


koukeihou wrote:
各位好…關於預售屋契約,想請問1. 契約書上,沒有註明開工日期及完工日期,只有寫建築工程工期為900天。
2. 如逾前項期限未開工或未取得使用執照者,每逾一日應按已繳房地價款依單利萬分之五計算遲延利息予買方,但合約上是寫萬分之二看了北部幾間建案都是如此,這與內政部公告的皆不符合,請問這有罰則嗎?


好多天才!!!
內政部公告的定型化契約--是"""範本""""
懂不懂什麼叫範本?
方便大家用,只要不違反強制法令,內容是可以約定修改的,沒有非要一樣.

內政部公佈的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才有約束力,了解嗎?
JIN DER LAND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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