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禍得福,炒房上千間,只虧幾十億

小摩星 wrote:
所以騎機車忙半天騎...(恕刪)


他虧了生活

但賺到了暴利所帶來的精神快樂

從這段採訪可以看出他對他的所作所為是自我肯定的


只是想提醒你貼的文章內容能與你的主題有「直接」關連

會比較有說服力
小摩星 wrote:
所以騎機車忙半天騎到管收,生活是賺到了?

管收只是政府要稅的手段,要就"喜捨"一點給國家好了
反正剩下的拿來傳家還可吃上十幾代
噓!別聲張...
自古聖賢盡貧賤 wrote:
他虧了生活但賺到了暴...(恕刪)


只虧十幾億天天被追債的精神快樂不錯歐

多多勸不聽可以嚐嚐看,人家還可是高點出貨呢,多多是抱到一折,想必更精彩

記得買份2013年每坪上看300萬報紙留做美好回憶等一折
小摩星 wrote:
封面故事】黃勇義:不該把炒房罪名冠到我頭上 「房市只會跌五至一○%」
身為投資客天王之一,黃勇義經過去年的羈押事件後,甚少在市場上活動了,也幾乎不再進出房地產,只是把手頭上的餘屋出清,即使低調,他還是有話要說。本刊獨家專訪黃勇義,他公開喊冤,強調他只是一個平凡的人,房價不是他炒的!

新新聞(以下簡稱問):你為什麼會用高達五十一位人頭來買賣房地產?
黃勇義(以下簡稱黃):我是從○三年SARS後開始借名登記(人頭)的,很單純,以為借名登記是市場的普遍行為,我不懂稅法,也不知道這樣登記會違反稅捐稽徵法,沒有人跟我們講這樣會有逃漏稅的問題。
我之前有一陣子買賣法拍屋,遇到大同區等黑道恐嚇勒索,甚至說要綁架我,所以我不敢把戶籍放在家裡,買賣房子也要換個名字登記。
另外,有些房仲業者把我列在限制名單上,不能用黃勇義名義買賣房屋,但仲介人員為了達到業績,要我用親友名字來買賣,避開房仲公司對單一個人房屋交易數量的限制,他們稱為「借名登記」。當初的動機都是為了保護自己與家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也幫助仲介朋友達到業績。

僅占○.三%,不足撼動價格

問:大多數人覺得投資客是炒高房價的元兇,尤其你是大咖,買賣超過一千多間房子,你怎麼看待這件事?
黃:我只是一個平凡人,不應該把房價高漲的罪名怪到我頭上,以前大家都在做(投資),我只是把投資房地產當做一個工作在做,很認真的騎著摩托車到處找標的,給我的(裝潢)工班有工作可以做,我賺的是加工錢,更是辛苦錢。
後來愈來愈多人要跟著我做,所以我就買房子讓他們裝潢,我底下的設計師加工班有一百多個,每一個人代表一個家庭,我有社會責任,我若沒量,工班會來喊說沒飯吃了,我就要去買房子,讓他們做,銀行專員與房仲也是需要業績,也會來找我。
我賣掉的物件沒有受害人,給銀行賺利息,給仲介抽佣金,只是有些仲介賺得比較少,就會去檢舉。
況且,我八年來買賣房屋一九一九戶,平均一年買賣二三○多間,全台灣平均一年成交四十萬戶,其中台北市房屋每年買賣移轉約六萬五千多戶,我僅占台北市全年房屋交易量的○.三%,不足撼動台北市的房屋價格,僅是「滄海一粟」。而且我出售的價格都是市場可以接受的合理價格,根本沒有炒作哄抬,把我冠上「炒房天王」,是太抬舉我了,我更不是高房價的元兇,只是一個辛勤工作的平凡人。
(恕刪)

哥...

整篇文章我看來看去

還是看不到哪裡寫他虧了十幾億

能麻煩幫我標出來嗎
自古聖賢盡貧賤 wrote:
哥...整篇文章我...(恕刪)


忘了星爺的那電影對白了嗎?! ...之上假設一下有罪嗎?
這位星爺也是在"假設"自爽之中,您不要那麼"貧賤"的一直問嗎!!!!!!!!!!!˙˙
自古聖賢盡貧賤 wrote:
哥...整篇文章我看...(恕刪)


google收尋下不就知道了15億七千萬而已拉,小錢呢
我認為根本是因為無法自圓其說,所以就繼續用烏賊戰術模糊焦點耶
人家騎摩托車不過是圖個低調好看房的工具
買賣了1919戶,每戶少的賺個百來萬多的賺個幾百萬(獲利有藏好喔)
現在政府不過是"想抽"15.7億的稅,但可能會讓你抽到傷筋動骨嗎?
所以硬要去編故事說他虧十幾億只是自己打臉而已
實情不就是名下沒有可讓你查封的財產,大有為的政府每月只能扣薪1/3
就當是繳房貸還是做善事囉,15年追稅期過後還不是一筆勾銷?
lichujen wrote:
忘了星爺的那電影對白...(恕刪)


其實我是喜歡1折論的人

只是我希望他的表演方式能不要有瑕疵

不然就像知名的鋼琴家在演奏卻彈錯音一樣

提出來是希望他更好

因為這篇文章沉了就沉了

也不會有人記得我講些甚麼

但摩星大以後還會發許多新文章

我不希望瑕疵常常出現會破壞美感

忠言逆耳啊


小摩星 wrote:
google收尋下...(恕刪)


下次要把重點一起節錄進來拉

畢竟很多懶人如我不會去特別去GOOGLE

好啦...這話題就讓他結束吧

小摩星 wrote:
黃勇義:...(恕刪)

炒房一定要非常理智,不能只買自己喜歡的房子

很容易就追高被套

反而越爛的東西可能有極大利潤

例如台北市某某國宅、桃園某宅


某某人講過的名言:不要愛上自己的投資

投資只看利潤$$$

千萬不能在其中放入了「愛」


台灣真的會有人相信勇哥虧錢?

2227995 wrote:
炒房一定要非常理智...(恕刪)


台北國稅局認定,黃勇義逃漏營業稅、營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及罰鍰共十五億七千萬元,只不過,黃勇義繳了一億元後就雙手一攤,稅務單位只能查扣他的動產、不動產抵稅。經清查,黃勇義在台北市葫蘆街有三筆房產,市價約六千萬元,但因被金融機構設定抵押,僅值二千二百多萬元,加上四百一十五萬元存款,價值三百五十四萬元的股票,可假扣押的財產約三千萬元,與他尚欠的十四億多元,有一大段差距。


扣完自己房屋淨資產貸款有也法拍~還欠14億,這不是虧那是甚麼?

幸好2013年早點清算~要是拖到現在~我看又欠幾十億

所以我說是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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