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投資客天王之一,黃勇義經過去年的羈押事件後,甚少在市場上活動了,也幾乎不再進出房地產,只是把手頭上的餘屋出清,即使低調,他還是有話要說。本刊獨家專訪黃勇義,他公開喊冤,強調他只是一個平凡的人,房價不是他炒的!
新新聞(以下簡稱問):你為什麼會用高達五十一位人頭來買賣房地產?
黃勇義(以下簡稱黃):我是從○三年SARS後開始借名登記(人頭)的,很單純,以為借名登記是市場的普遍行為,我不懂稅法,也不知道這樣登記會違反稅捐稽徵法,沒有人跟我們講這樣會有逃漏稅的問題。
我之前有一陣子買賣法拍屋,遇到大同區等黑道恐嚇勒索,甚至說要綁架我,所以我不敢把戶籍放在家裡,買賣房子也要換個名字登記。
另外,有些房仲業者把我列在限制名單上,不能用黃勇義名義買賣房屋,但仲介人員為了達到業績,要我用親友名字來買賣,避開房仲公司對單一個人房屋交易數量的限制,他們稱為「借名登記」。當初的動機都是為了保護自己與家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也幫助仲介朋友達到業績。
僅占○.三%,不足撼動價格
問:大多數人覺得投資客是炒高房價的元兇,尤其你是大咖,買賣超過一千多間房子,你怎麼看待這件事?
黃:我只是一個平凡人,不應該把房價高漲的罪名怪到我頭上,以前大家都在做(投資),我只是把投資房地產當做一個工作在做,很認真的騎著摩托車到處找標的,給我的(裝潢)工班有工作可以做,我賺的是加工錢,更是辛苦錢。
後來愈來愈多人要跟著我做,所以我就買房子讓他們裝潢,我底下的設計師加工班有一百多個,每一個人代表一個家庭,我有社會責任,我若沒量,工班會來喊說沒飯吃了,我就要去買房子,讓他們做,銀行專員與房仲也是需要業績,也會來找我。
我賣掉的物件沒有受害人,給銀行賺利息,給仲介抽佣金,只是有些仲介賺得比較少,就會去檢舉。
況且,我八年來買賣房屋一九一九戶,平均一年買賣二三○多間,全台灣平均一年成交四十萬戶,其中台北市房屋每年買賣移轉約六萬五千多戶,我僅占台北市全年房屋交易量的○.三%,不足撼動台北市的房屋價格,僅是「滄海一粟」。而且我出售的價格都是市場可以接受的合理價格,根本沒有炒作哄抬,把我冠上「炒房天王」,是太抬舉我了,我更不是高房價的元兇,只是一個辛勤工作的平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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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間看到2013年還有人鐵齒台北市只5到十趴
幸好早點被政府斷頭,要是放到現在虧損要幾百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