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2018 wrote:
PMT=1.41410...(恕刪)
好的,謝謝您不厭其煩的回覆,感恩
 
                findlife wrote:
假設我住了十年(也就是貸款繳了十年)
在房價到600萬時賣掉,跟原本買入的400萬比起來我賺了200萬
但是我多付的利息,還有因為是自住屋,如果賣掉,我是不是要買低於400萬的房型,這樣我才有賺呢?
請問要如何計算我的淨利呢?...(恕刪)
happywork01 wrote:
如果沒有設立原點。以上的計算就有盲點。
以下計算忽略雜費:
如果原點在還沒房子時,120萬頭期款。賣掉回到原點,現金變成320萬確實賺了200萬。
如果原點在已經買了房子,一間房子+280萬負債。賣掉換同等房子之後回到原點,一間房子+420萬負債+140萬現金。
或是沒賣掉,還是一間房子+280萬負債。以上兩點看是沒賺賠。(恕刪)
findlife wrote:
原點設在還沒房子時,那賣掉後,還能把先前存的120萬頭期拿回,等於是買房存錢,房租也沒付到。
假設以房換房,是賣掉大的,再買小的,那應該是穩賺到現金的,比如本來30坪400萬賣600萬,換到買更小間更鄉下的200萬
這樣的想法會太簡單嗎?如只看現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