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rybog wrote:
那就還是有走都更及...(恕刪)

請問:
20%+15%+12%+20%=67%
能夠蓋24層
表示原本可以蓋15層
莒光路40巷與236,240巷那一區危樓有沒有圖利建商?
台北市商四容積率800%,內縮4公尺也沒辦法蓋15層?
更何況新北市容積率560%而已.為什麼蓋15層?

根本不要獎勵都更,住戶要住新房子,就自己出錢,沒錢的就去貸款,這樣就不會被人佔便宜,錢自己賺 。

如果無法自己改建,就住破房子住到死,連繼承的子孫繼續住破房子。
wujs2005 wrote:
請問:20%+15%...(恕刪)


容積不是這樣計算
所謂的獎勵容積都是「基準容積」來計算所以不能用直接相加。

這個基地位於捷運站500公尺內,容積獎勵上限還可以在多50%。

有沒有圖利?這個嗎~~~大家其實心裡都知道的。

補充一下,都審的用途就是拿來「突破」高度限制的。
其實討論這個,都更就已經破局了,如果真要都更就政府提出一套適用的公式,每戶可以分到多少,車位,然後讓住戶自己徵求全戶同意書後送審,由政府公開招標,由哪間建商承包,當然建材等均符合標準,後剩下的戶數 由建商取得 感覺這樣才比較可能辦的成
都更應該只有台北市,新北市高房價地區比較可能成功。
容積率是可以買賣的,
迪化街老房子(美其名叫做古跡)因為限建,
所以政府給所有權人容積率,
可以轉移(白話叫做出售),
現在政府很大方,
拿可以賣錢(一坪幾十萬?)的容積率,
獎勵都更。
這是為什麼都更變成肥肉的原因。
其他縣市,
房價相對台北低,
怎麼可能一坪換一坪?
一直在講30年老房子,
一定要改建,
總統府一百年了,
怎麼不示範一下先改建?

曾經在台中看到民國60年代蓋的房子,
經過921洗禮,
根本堅固的很!
裡面冬暖夏涼,
在50年100年住起來也是可以。

所以,急著推都更,
很難說只是為了老房子安全。
台北之外的老房子怎麼都更怎麼政府都不談?
sking17 wrote:
都更應該只有台北市,...(恕刪)


內行!
所以永遠都是在說台北的都更,台東花蓮老屋也不少,政府好像都沒看到一樣。

terrybog wrote:
內行!
所以永遠都是在說台北的都更,台東花蓮老屋也不少,政府好像都沒看到一樣。


都更後的價錢

這才是重點

窮人買不起阿



那都更幹嘛呢?


Biggest King wrote:
根本不要獎勵都更,住戶要住新房子,就自己出錢,沒錢的就去貸款,這樣就不會被人佔便宜,錢自己賺 。

如果無法自己改建,就住破房子住到死,連繼承的子孫繼續住破房子。

賣房子的錢比蓋房子的錢好賺;口袋沒那個錢拿出來蓋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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