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z wrote:
如果長期都有社區住戶建造計畫,相信就能慢慢補足缺口,問題就在於每一任上台的目標都不同,有的要蓋,有的不蓋,長期下來供給自然就補不上需求~(恕刪)
其實真正問題就是,生食就不夠了,還要曬乾!!!
要滿足需要租屋的人都不夠,還要住者有其屋???
政府哪來那們多地,那們多房,300萬租屋客吶喊
是說真可租者有其屋!!!那條件是3級貧戶優先?!
社會住宅20萬戶先蓋出來,在討論住者有其屋

貧窮在世襲 台灣窮二代變多
引至內文:衛福部統計,二○一六年第一季,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若按照年齡別計算,未滿十二歲的貧窮兒童有十一萬七千多人,占貧窮總人數近二成。若擴大統計至十八歲以下的貧窮兒童與少年,更占總貧窮人數三成六至四成左右,龐大的人數令人擔憂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2738345
每個人都可以申請租社會住宅,子女也同樣的,繳滿三百萬,往後就不用再繳,這是一種延續的概念。
至於老弱殘幼,當然也可以有一些保障方式,而好吃懶做就不在保障範圍內。
不遷走就訴請法院強制遷離,跟一般私人宅是一樣的方式。當然子女也可以選擇繼續租用原宅,一樣繳滿一定的金額就可以繼續住滿餘年。
在粥多僧少的情況下,社會住宅同樣是以抽籤來決定誰能居住。
3缺1 wrote:
8.擁有者不能轉讓、轉租或繼承,被舉報查證屬實就取消資格。
住好住滿後,未來子女不知是要流落街頭還是死賴著不搬,
等到第一手的掛了,我就不相信他的子女會乖乖搬走,還是
樓主指望未來子女能夠買得起自己的房子,讓你頤養天年
不再繼續循環這抽公宅的"使命",如果是這想法,不如趁
現在年輕多拚點,讓自己晉身有屋一族,正所謂天道酬勤
而不是一味寄望政府的政策來提升你理想中的生活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