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o5997 wrote:我們不是投資客~ ...(恕刪) 先告再說啦,然後看看他們被告之後的反應。說實在的,我經手過的法拍屋不下200間,這樣程度的破壞,其實真的還好。只是把裝潢打掉而已,不算是破壞主結構或是地磚整個敲掉什麼的。但當然這是你的權益,告上去你也會贏,而且還有和解的可能性,和解的話,拿點錢小補也是好事,別想那麼多了。告下去就對了,我告人跟被告不下十五起,打官司一點也沒什麼,習慣就好,跑法院也在該房子的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花不了什麼時間的。
popo5997 wrote:然而,對方說是之前租的人自己出錢裝潢的,於租約上有寫道要返還原況。縱使是這樣,但是門上有貓洞,電線外露,牆壁斑駁。 不知道房子是幾年了?如果是20年老房子,在"返還原況"下,對方這樣做是對你們有利的,你去買一間老房子,如果要換裝璜,換電線水管,第一步驟就是如同照片那樣,你可以去裝潢版看看,看看人家的裝潢過程,對方履行了租約上的事情,幫你出了拆裝潢的錢,不懂有甚麼不對?另外,你一開始就說對方是"假"租約,有證據嗎? 還是你自己的猜測?
popo5997 wrote:各位版友大家好,近日...(恕刪) 去年去看了一間士林的,租客交屋是水管內灌水泥,所有的線路都抽掉,電錶後電盤全部拆除,窗戶的玻璃全卸除,窗框變形,天花板間隔式挖洞,車庫鐵捲門整個拆掉,只能說有好房東也有壞房東,房客亦然。
所以才覺得很鳥-.- 我們有執行名義,申請法拍,標屋之後,才發現有租約。對方也是有請律師,不知道是不是在對方律師幫助下,遊走各種法律漏洞。 hiushius wrote:拍賣前不是就可以確定...(恕刪)
popo5997 wrote:所以才覺得很鳥-.- 我們有執行名義,申請法拍,標屋之後,才發現有租約。對方也是有請律師,不知道是不是在對方律師幫助下,遊走各種法律漏洞。 原來是你們申請法拍,再去標屋只拆掉裝潢算還好就提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