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don wrote:我都收到前屋主的廣...(恕刪) 建議退信 不然後續被提告很難處理東don 的這件是剛好當事人躲到不見人影如果有些法律信 就算不是你的 而你逕行代其收下並處分丟掉(私自處分別人信件)當事人硬告你侵佔你也麻煩(因為是別人的信)就算不成立也可能讓你一直上法院解釋 誇張的還會要你賠償(看法官自由心證..但以台灣法官的邏輯 真的只能說看你運氣)退信就可解決的 不用太困難化若是被登記成戶籍地 建議去戶政把其戶籍遷出若被登記通訊地比較麻煩要去原處分機關 將其居住地通訊地註銷例如稅金 要請國稅局改寄戶籍地就好欠款的話就通知對方銀行自行更正 另查戶籍地
我十多年前買的房子,屋主房子賣完我房子後就跑路了。過了一、二年後原屋主本人跟家屬一直有銀行催繳信寄來,最後健保催繳,衛生所年度免費檢查通知單都寄到家裡。我都會用奇異筆寫上無此人 拿到郵箱退回。當收到衛生所年度免費檢查通知單時就判斷原屋主戶籍沒有遷出。跑了一趟戶政事務所將原屋主全戶遷出。陸續還是接到銀行催繳單。所以退回信件沒什麼用處。最後去年收到二、三家債務協商公司的信。我把原屋主所有信件都打開看哪家銀行催繳的,打電話給客服說明情形,之後就沒有收到原屋主的信。順便打電話給戶政事務所確認原屋主是否有再次遷回。因為個資法辦理人員無法提供人名跟相關訊息,只說目前這地址只有一戶遷住。
88young77 wrote:我十多年前買的房子...(恕刪) 我是在買賣的時候就已經確認房子沒有任何人入籍,但也還是會收到奇怪信件,聽前屋主說是之前有租過,難怪每次頭地的收件人名字都不一樣...........這種投信箱退信才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