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拆是一定對的,但沒規定一定要收到信的人要幫他處理信件問題

真的怕麻煩,在信封外面寫上"已查無此人,請勿再投遞"後,投入郵筒

剛搬新家也一直收到
退了。隔月又寄來
真亂
租房子的我也一直收到前屋主跟前房客的信,裡面還有法院的存證信函😔
建議交給仲介或在信封寫查無此人丟郵局郵筒退回
東don wrote:
我都收到前屋主的廣...(恕刪)

建議退信 不然後續被提告很難處理
東don 的這件是剛好當事人躲到不見人影

如果有些法律信 就算不是你的 而你逕行代其收下並處分丟掉(私自處分別人信件)
當事人硬告你侵佔你也麻煩(因為是別人的信)

就算不成立也可能讓你一直上法院解釋 誇張的還會要你賠償
(看法官自由心證..但以台灣法官的邏輯 真的只能說看你運氣)
退信就可解決的 不用太困難化

若是被登記成戶籍地 建議去戶政把其戶籍遷出

若被登記通訊地比較麻煩
要去原處分機關 將其居住地通訊地註銷
例如稅金 要請國稅局改寄戶籍地就好
欠款的話就通知對方銀行自行更正 另查戶籍地
月幻星空 wrote:

建議退信 不然後續...(恕刪)



我只丟廣告信喔,百貨促銷那種,包裹、政府文件基本上都會拿去退~
我十多年前買的房子,屋主房子賣完我房子後就跑路了。

過了一、二年後原屋主本人跟家屬一直有銀行催繳信寄來,最後健保催繳,衛生所年度免費檢查通知單都寄到家裡。我都會用奇異筆寫上無此人 拿到郵箱退回。

當收到衛生所年度免費檢查通知單時就判斷原屋主戶籍沒有遷出。跑了一趟戶政事務所將原屋主全戶遷出。

陸續還是接到銀行催繳單。所以退回信件沒什麼用處。

最後去年收到二、三家債務協商公司的信。我把原屋主所有信件都打開看哪家銀行催繳的,打電話給客服說明情形,之後就沒有收到原屋主的信。

順便打電話給戶政事務所確認原屋主是否有再次遷回。因為個資法辦理人員無法提供人名跟相關訊息,只說目前這地址只有一戶遷住。

88young77 wrote:
我十多年前買的房子...(恕刪)


我是在買賣的時候就已經確認房子沒有任何人入籍,但也還是會收到奇怪信件,聽前屋主說是之前有租過,難怪每次頭地的收件人名字都不一樣...........這種投信箱退信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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