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請問一樓法定空地占用被告?

就是有人眼紅或是對鄰里不夠巴結,
違法是事實,要嘛協商後接受條件,
不想受制於人,大概只能含淚自行處理。
如果是在今天,那塊地通常會是公設,由所有住戶持分。
如果是在30年前,那塊地通常有單獨一張權狀,正常來說是跟著(賣給)一樓。
所以,你有那塊地的權狀嗎?

我老家就是這樣,然後三不五時被人報警檢舉,說我家是路霸。直到我家把土地權狀影印放大,貼在一樓,就沒人再檢舉。

自在的我 wrote:
社會風氣約定俗成
樓主這種說法我還是第一次聽到
一樓會貴第一個他是在1樓
另一個就是可以拿來當小店面用
絕對不是拿來佔用空地蓋違建
(除非你家的土地權狀有到那邊,如果沒有就是侵占)
當時只是大家想和睦相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是不代表是合法的
看到某些人與現實脫軌 真替他感到悲哀~
自在的我 wrote:
主題:求助!!請問一樓法定空地占用被告?
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 目前所在的社區大約有二十多年的歷史(大約十多層樓高 有幾棟合成一個社區) 當初蓋的時候社會風氣約定俗成就是一樓的法定空地由一樓用 也沒有特別與建商簽約 (當年根本不懂什麼法定空地 就大家普遍都是一樓自己拿來用 所以比較貴的價錢買一樓就是為了用多出來的這塊)
當年買來我們家也有加搭一個延伸出去的房子 但是現在要被管委會告 要告不當佔有大家的財產 要還五年的不當得利 以及以後每個月要繳五千元的租金
查過資料之後 有些資料是說 如果沒有簽約 要看有沒有"默認" 但是這個默認又不能是單純沉默 這樣就還要自行舉證嗎? 之前看到一個樓頂加蓋四十年 不算默認算沉默 不知道一樓法地空地怎麼算 所謂默認要怎麼樣才叫默認呢?
也有看到大大分享是說 要告有一定的時效性 所以我們這個結果會怎麼樣呢? 懇請大大們施以援手...(恕刪)

有沒有搞錯?

自己家違法違建在先

事後還要大家施以援手?


自在的我 wrote:
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恕刪)

有沒侵權是一回事
但基本上就是個違建
死刑不是萬靈丹,廢死必是萬毒王!!
沒有白字寫清楚的都沒有用

感覺被套養殺的機率頗大…
約定成俗由一樓使用,請問一下管委會同意?建商同意?所有住戶同意?提出書面資料不然就是占用。如果連書面都提不出來那就是有違法之虞,不代表你住多久那塊地就會自動變成你得。

迷你張 wrote:
不代表你住多久那塊地就會自動變成你得。


有個方向提供給樓主
民法上和平佔有達十多年以上,你就可以主張你的某些權利
公共用地、就是共共用地,
你所謂社會風氣約定俗,
是居住在一樓自己的一廂情願,
不會是整棟樓的共識~

一樓比較貴,是因為一樓出入方便,
因為可以變成店面、或占用車位方便,
如果是因為買空地而變貴,
那麼,可以看你的土地持有權狀,
空地有包含在內,那就沒啥好說,
跟管委會說明你持有土地所有權,
他告的話就告他誣告~

相對的,若確定空地是公有,
那麼你就得拆違建,
把獨享多年的空間還給大家~

私占大家空間多年而未被處理,
不是大家默認,而是懶得爭吵、傷和氣,
這個管委會,實在值得稱讚,
願意做事,把大家應有的權利還給大家~
假如空地是法定空地住戶全部持有,那管委會說每個月給多少。

還是有人檢舉,因為違章就是違章不會因為你繳錢就不是違章。

你要注意這一點,繳了錢只是管委會不會檢舉你不代表其他住戶不會 (雖然違章不一定會被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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