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規定的阿,質疑我也不能改變什麼阿,要去問我們偉大的立法院說不定政府認為放一台電磁爐就是廚房了,擺兩張折疊椅就是客聽了!!?而且這是"最低標準"而不是上限只是個過程 wrote:不用客廳廚房?9坪多(恕刪)
有錢的話買大間一點是比較好啦,能力範圍內越大越好,住的也比較舒服,拿附近的香港來說.香港房署派發的公屋的3~4人單位實用面積就350呎上下,也就約9~10坪,當然也是有客廳廚房啦!希望台灣的房價不要一直漲價,步上香港籠居的後塵只是個過程 wrote:我沒不是質疑,而是以(恕刪)
只是個過程 wrote:為什麼你們都認為樓主...(恕刪) 沒預算限制問需要是問辛酸的嗎?樓主的問題、地區太籠統要租要買也沒說淸楚我看到順便回一下而已沒有要出貨你不用那麼緊張至於坪數大小嘛現在台北板橋最熱銷25坪公設35%隔三房那種我實在建議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