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認為(經驗),正常情況下,2大2小需要多少居住空間才夠?小孩國中,一男一女 補充一下,我住台中,有想換屋的打算,怕自己的想法不準確,想說多問一點比較好,預算當然有限,所以想問個基本不會覺得不舒服的最低坪數
fanscratch wrote:正常來講,一個人需要10...(恕刪) 閣下說的是"單獨一人",家庭多人有疊復關係,台灣已有人歸納整理出公式:S=8+5N,S為室內淨面積坪數,N為家庭成員數;本篇版主而言,就是28坪,已一般電梯大樓來說,室淨1/8的附屬建物(陽台花台),30%公設比來算,就是不含車為銷售坪42坪的房子。
提利昂·蘭尼斯特 wrote:那麼北爛的回答你可以留著自己和樓主建議就好啊 為什麼你們都認為樓主的能力有限? 紛紛告訴他登記30~40坪的坪數?樓主可能是真的沒概念, 但他有能力買更大的房子.如果樓主住中南部, 買間透天比較舒適, 價格也不用太高.我同事她原本住台北, 在竹北買了間不含車位39坪的房子, 她就覺得很大.她公婆是中南部人, 有一次去她那裡, 就覺得房子小不拉基的.每個人的感覺不同.p.s. 我知道投資客手上最多的物件就是不含車位, 權狀30~40坪, 一直告訴樓主這種坪數,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