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滿點 wrote:沒那麼多錢買第二間啦...(恕刪) 兩年內的話,小換大不是都可以重購退稅嗎?我打個比方大家看對不對,假如我110/9賣入手兩年不到的房子賣1500,賺300,賺的部分繳45%稅。後來112/5買一間2000的。之前繳的稅可以退(符合重購),就變成之前那一間就真的賺300了。以上正確嗎?
幸福滿點 wrote:好像說五年內轉賣的話會重課45%的稅. 房地合一所課的稅,前提是有賺錢,也就是妳買賣房屋有獲利而且不是單純地買價-賣價來看獲利有其他成本可以包含進去舉例來說,在有發票佐證的前提下1.比如房子買進800萬2.繳納契稅,貸款設定費,代書費等等10萬3.裝修及家具家電花了100萬4.賣出1000萬你的獲利 = 1000-(800+10+100)= 90只有這90萬要課稅稅率根據你持有年限1.兩年內45%2.超過2年不到5年35%......這樣開板大懂了嗎
kopin0720 wrote:erichuang801 wrote:不完全正確,要看土地(恕刪)這麼複雜那開版大如果是小換大符合重購的話至少賣小間的獲利部分不會真的被課到那麼多稅吧 假設2年內獲利有100萬,課45萬的稅,再假設增值稅有45萬以上,2年內的交易,土地增值稅的部分就沒吃虧。但是:現在舊房子沒這麼好賣,而且換房都是先買後賣,資金要雄厚。再來,兩年內換房,先前投資的裝潢、電器、設備,接手的人不見得喜歡,這又是一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