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rotaiwan wrote:
我來告訴你,貸款當然是父親幫兒子還.父親贈與房子給兒子,原本就沒打算拿兒子的錢.現在父親收到976萬元的價金,可利用每年244萬元的免稅贈與,父母雙方同一年度可贈與給兒子488萬元,兒子收到贈金後,立即還銀行貸款。如果利用年底和跨年各贈與一次,這樣貸款可在最短時間內還清。
父親的目的是移轉房地產給兒子,以買賣之名行贈與之實為的是在合法的范圍內節稅.
那貸款的目的是什麼??
直接先送488(夫妻二人)
或是一人244..
等到了1200或是更高..來的1700好了
到時直接歐印..回來..
還能沖高房價..到時賣1700也不用什麼房市合一稅
為什麼一定要貸款把價錢定死的1200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