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公設為什麼要買家買單嗎?

台灣可悲的不是強姦合法化,而是非法強姦合理化,一堆人被強姦了還不告官,反而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上身,愛上這些強姦犯。

至於如何阻止自己被強姦,除了不買帳,就是堅持只計算使用到的坪數,一間30坪公設10坪跟一間40坪公設20坪的房子(假設屋況,地點相同),對我來說價值是一樣的,如果你不願意多花500萬(相差的公設坪數乘50萬/坪)買用不到的公設,那就要堅持,難道你覺得你的堅持不值500萬,我沒那麼有錢,不要說500萬,我一毛也不願意多給。
DC10 wrote:

在強姦合法化的國家,你要如何阻止自己
兩位說的都有其中的道理
甚麼方式才能幫助到我們自己呢??
Simple Is Not Easy
今天如果有建案,只賣30實坪,公設30%都不算價錢,隔壁也蓋了零公設的大樓一樣30坪,價格一樣,會買那 一間
所以現在意的是台灣房價太高的問題
這問題其實就像你相不相信高級餐廰跟你說一客三千元的牛排都是反應食材成本,餐廰的裝潢成本都是由業者自行吸收,決對沒有加價

不排除有這樣佛心的業者存在,當然也不排除有這樣佛心的建商存在
老公寓公設5-10%,中古華廈10-20%(就一支樓梯一支電梯),普通一點的大樓(符合現消防法規)25-35%,毫宅有可能到50%(裡面育樂設施一應具全,游泳池,SPA,KTV............)端看買家的須求,怎可能要毫宅比照公寓模式賣,這不是建商有沒有佛心的問題,大小公應該算是從每戶分割出來共同使用,如果你是愛面子,大廳要氣派,設施,安全一樣不能少,那公設鐵定不低,愛面子的結論,要付更高的價錢跟價位
既然是權狀坪數割放在那的,(虛)坪這個名稱會讓你誤解,不然那稱外坪,家裡的稱內坪,會不會讓你釋懷一點
這有什麼好討論的...

你要買房子時,公設不要算錢,
那你家要賣時,公設要不要算錢?

THE666 wrote:
這有什麼好討論的.....(恕刪)

不是喔,他們是要把公設當是建商應送的禮物,所以賣也不會去算
我想關鍵點是在於 "公設坪數很難丈量"

建商跟你說你買的50坪裡,有30趴是公設,所以實住是35坪
實住的坪數有多少一般人大概都量的出來
公設你量量看?


每戶給你偷個半坪一坪的你抓的出來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