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可悲的不是強姦合法化,而是非法強姦合理化,一堆人被強姦了還不告官,反而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上身,愛上這些強姦犯。至於如何阻止自己被強姦,除了不買帳,就是堅持只計算使用到的坪數,一間30坪公設10坪跟一間40坪公設20坪的房子(假設屋況,地點相同),對我來說價值是一樣的,如果你不願意多花500萬(相差的公設坪數乘50萬/坪)買用不到的公設,那就要堅持,難道你覺得你的堅持不值500萬,我沒那麼有錢,不要說500萬,我一毛也不願意多給。DC10 wrote:在強姦合法化的國家,你要如何阻止自己
老公寓公設5-10%,中古華廈10-20%(就一支樓梯一支電梯),普通一點的大樓(符合現消防法規)25-35%,毫宅有可能到50%(裡面育樂設施一應具全,游泳池,SPA,KTV............)端看買家的須求,怎可能要毫宅比照公寓模式賣,這不是建商有沒有佛心的問題,大小公應該算是從每戶分割出來共同使用,如果你是愛面子,大廳要氣派,設施,安全一樣不能少,那公設鐵定不低,愛面子的結論,要付更高的價錢跟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