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2UPDATE>(絕非通則,絕不適用房價下跌中..) 體驗到甚麼是"剛性需求" "租不如買"


hsubruce wrote:
銀行會把你的房子賣掉。
600萬法拍7折,420萬。
你跟銀行借480還240,還欠240。
賣房420-240,你拿180萬。然後再回到租1萬7的日子。
結算就是你付120本金+240還款,拿回賣房180。

話說回來房貸月繳1萬7,就算夫妻倆只賺60k也能應付,
就算失業了,肯勞力工作也能支付1萬7。
整天考慮失業的人真的是多慮,年輕人挣不到這點錢肩膀也太軟。
如果你說房貸佔收入比例過高或金額太高,再討論不遲。
難不成現在買房房貸月繳還不能破萬?也太玻璃心。
當然真的只賺22k的就別買了。


似是而非
總付出600萬
賣房420
你還倒虧180萬
還沒算利息
"結算就是你付120本金+240還款,拿回賣房180"
算算是不是虧了180萬
而且房子還沒了
那跟一開始租房子有什麼差別
還款的那幾年就等於繳房租+利息
好像沒有比較好
joncehome1@gmail.com wrote:
算算是不是虧了180萬
而且房子還沒了
那跟一開始租房子有什麼差別...(恕刪)


你要這樣算當然虧阿...
600萬先打你7折....
還有付利息

利息+資本損失 ---> 融資+股票賠價差

會贏才有鬼 =.=
(先預設被法拍+預設打7折 哪招阿 =.=)

那我要賺還不簡單

假設條件改一下不就好了
我600萬法拍時變成1000萬不就好了

所以,我爽賺耶~~~
(先預設賣得掉+預設漲價400萬 哪招阿 =.=)
低調為上 wrote:
另外,請問樓主您的房貸佔您的月薪的幾分之幾呢?如果低於1/4,那更應該買了,中壢內壢地區的房價真的不算貴了,在中壢租屋真的就是把錢繳給房東而已,我看過很多不買房一樣沒存到錢的例子,不過雙北地區當然是租屋划算!但是你在中壢呀!...(恕刪)


看用幾年的啦
我比較保守+1.74%利率所以想用30年

扣一扣 勞保+夫妻健保+所得稅扣繳 算實際領的
這樣每月房貸應該會佔27-30%

在雙北我連看房都完全不想..買不起

來中壢一開始還很開心耶
15000就有1房1聽+車位
離中原夜市近,離交流道近,又是電梯大樓不用追垃圾車,
還有公設健身房可以跑跑步..
(菸味跟隔壁狗叫聲倒是大扣分)

在麟光 租公寓4樓小套房就要1萬 =.=


現在看一看房(2房)發現30年房貸跟付房租差不多都17000...
但總是怕自己沒考慮周全,才會發文


PS:我很後悔沒早點逃離台北....

SAPPORO208 wrote:
在利率那麼低的情況...(恕刪)


大大

您的論點 終究是要還的 多貸不是利息會更多??

有生之年還不是都還得到

小妹不才 實在是無法理解~

不然多點錢在身邊當然好`
r796705 wrote:
大大您的論點 終究是...(恕刪)


因為現在低利時代,大家都是能貸多一點是一點,期限也越拉越長,雖然貸的多貸的久,總利息也要繳比較多,但是也可以提前還清哦!比如說一開始設定貸30年,但其實我可以提早到15年就還清所有貸款,總利息會比貸20年的要來得少,因為利息是一天一天計算的。
樓主每個月房貸才佔月薪實領的27-30%。
還有年終沒計算進去呢!整體看來,相對壓力比賺三萬四萬的小很多哦!

支持你買!
低調為上 wrote:
因為現在低利時代,

但是也可以提前還清哦!比如說一開始設定貸30年,但其實我可以提早到15年就還清所有貸款,總利息會比貸20年的要來得少,因為利息是一天一天計算的。...(恕刪)


這應該是要先跟銀行訂好 可以提前還款+不違約

30年要提前15年還完,理論上銀行風險變小應該不是問題..

但是15年要拉長變30年,風險增加,理論上相對沒那麼容易跟銀行談..
用20年算才合理..
不用搞的那麼亂那麼複雜..
20年的租金超過房價就買房..
如沒超過就租房..
這是很多專家公認的東西(基本面分析)..
沒什麼好去討論的..
17000X12X20=408萬(要含車位)
樓主你只要買超過408萬(要含車位)的房你就買貴了..
現在有很多套房滿適合買的..
當感性超過理性時..
有些東西是你眼睛看不到的..
以上提供參考..
amd441 wrote:
用20年算才合理.....(恕刪)


想請教20年後要住哪?還能再活30年應該不是問題吧…

怎麼會建議買套房,樓主都要有新生兒了耶...
amd441 wrote:
用20年算才合理..
不用搞的那麼亂那麼複雜..
20年的租金超過房價就買房..
如沒超過就租房..
這是很多專家公認的東西(基本面分析)..
沒什麼好去討論的......(恕刪)


誰規定20年才合理?
何以見得不是20年不合理?

專家? 股票不也一堆大濕,
人家講甚麼自己也多少消化一下
隨便給條公式就自己當成是絕對恆等式?
給個依據吧,不要隨便給個公式就奉為圭臬...

amd441 wrote:
17000X12X20=408萬(要含車位)
樓主你只要買超過408萬(要含車位)的房你就買貴了..


感謝您幫我計算,我算完後,恐怕是不符合需求

計算如下:
408W-110W(車位) =298W
298/30P = 9.93W/P -----> 連20多年內壢的自立國宅可能也買不到吧
(前幾樓說有便宜租屋的,到底要不要趕快出來告訴大家 >< )
298/16W = 18.65P -----> 比我現在租的權狀還小

amd441 wrote:
現在有很多套房滿適合買的..
當感性超過理性時..
有些東西是你眼睛看不到的..


套房??甚麼鬼.. 3人家庭住套房...您請便齁 我沒辦法
感性? 我一直都用理性在計算數字
要看甚麼,數字算一算就知道合不合理了耶....
(我的眼睛業障重阿~~~~)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