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推 平價住宅合宜住宅 公設比可高到30%


CC1311 wrote:
嫌公設高,住公寓嘍~...(恕刪)


要大樓又要不要公共設施.......這種文章也是挺有問題的嘛......

潛出水面 wrote:
是喔?有些公寓都剛好...(恕刪)

應該不是= =a牽涉到很多容積率跟建築法規的問題~每個時期的房子有每個時期的一個法規
至於你看到的很多八樓的~~應該是差不多十幾二十年的華廈~應該是容積率的原因
至於雙梯制法規實施後的八樓華廈應該很少~因為蓋八樓的華廈不划算

CC1311 wrote:
嫌公設高,住公寓嘍~...(恕刪)

是啊~~住合宜住宅如果不是喜歡住大樓的~~建議還是買公寓

  抱歉我不想住公寓,兩支逃生梯讓公設比高一點我可以接受。
  住大樓有很多方便性,住公寓房子大一點也有很多好處,自己住得爽就好,請不要強迫別人認同公寓。
silentocean wrote:
  抱歉我不想住公寓...(恕刪)

並沒有強迫吧~~不是有說如果不是喜歡大樓的= =a
不是每個人都喜歡大樓也不是每個人都喜歡公寓
但是以單價跟實坪來說~~如果單純是以住的考量~買公寓還比買合宜住宅住的大間
以目前價格~~買得起合宜住宅的還是買的起板橋公寓~~並非買不起的族群
合宜住宅也要二十幾萬不是?
真的有照顧到買不起房子的年輕族群嗎?
是個夢~~是個樂透~~或是套利炒作的空間?
會不會像軍宅一樣~~抽到的人又去賣給投資客轉手一層又一層的套利賣給沒抽到的民眾
我想大家心中有數
說太多也沒用.....
喜歡買就買...喜歡住就住

總歸一句話..事實就是...物以類聚

iqlover wrote:
應該是那麼雜七雜八的休閒設施在增加公設比的吧,要是單純兩支樓梯、兩支電梯外加一個梯廳,以一層四戶來分攤應該是沒那麼高的公設比才對。


就是有這麼多

建蔽率不可能百分之百,通常在70%,這裡就有30%的基地面積大家分。
你說我又不要這空地,大哥法定空地面積是法律規定的,一定要留的,跟著大樓地權綁
在一起,不能分割變賣的。

以兩隻樓梯,每隻就要三坪,而且兩隻樓梯還不能太近,兩隻樓梯中間的梯廳可能也要
三坪以上,距離越遠面積越大,電梯隨著戶數而增減,戶數增加或是基地形狀奇怪,樓
梯還要再增加,這還沒加上通風排煙設備的面積。

所以以最低公設的雙拼來算,每戶室內面積30P,這些每層分到的樓梯電梯 3+3+3+3=12
12/(60+12)=16.7

這就有17%了,再加上大廳、法定空地,三成是很正常。

能夠少蓋點,建商不會願意蓋這些,畢竟室內面積多一點,房子可以賣像好一點。現在
已經沒有開放空間獎勵條例,停獎也要停了( 況且現在停車空間都是賣斷,不會算在公
設),那些超高公設的都是蓋一堆三溫暖游泳池健身房,會去買這種社區的就要多考慮。


安迪月亮 wrote:
至少公設每坪價位不應該與實際居住室內之價位相同吧??(分開計價才合理吧)
車位每坪價位又高於室內價位....
都是建商與地政單位喬好了算(私下喬??公開喬??)....群眾權益當然不被重視....
政府主管單位不要老是因循苟安,買賣房屋計價方式該有變革了....



搞不懂這樣有意義!?建商要賺多少利潤都算好了 分開計價只是讓雙方更忙~ 殺公設 又想殺室內坪數單價!

買過車沒有? 如果 他賣輪胎 板金....也來各分開計價 你會爽嗎?

我會覺得很囉唆! 多少錢!底價多少! 可接受就買!

就算房價要公開化 每間都要登記... 也只是耗雙方人力! 一般行情 賣50萬 我想賣30萬不行嗎?


浪人情哥 wrote:
國外可以實坪計價為什麼國內不可以?
不合理的制度就要改
車位可以另外算
公共設施應該是附贈的 作為提高房屋價值的誘因
至少大陸日本是這樣算的
每坪單價可以提高 提高多少無所謂
你敢增加兩倍三倍隨便 只要有人買單就可以
這樣至少我知道我可以運用的室內空間有多少

這樣改變很難嗎?對的事情政府就應該去作



什麼叫對的事情政府就應該去做? 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那只是你主觀意思罷了!

同性戀可以合法結婚? 人家美國可以 為什麼台灣不行?
回教國家可以娶多各老婆 人家阿拉伯國家可以 為什麼台灣不行?

難道人家怎樣 台灣就一定要這樣嗎?

公設用送的? 單價多高沒關係? ---- 每個人都像你一樣嗎? 就算送的 實坪面積建商還是給你加回來!有意義嗎? 羊毛出在羊身上!

要知道室內坪數 還不簡單! 請業務代銷或仲介算給你看不就行了! 在不行 謄本拿出來 自己換算!


懶的再說 wrote:
買過車沒有? 如果 他賣輪胎 板金....也來各分開計價 你會爽嗎?

?...(恕刪)


台灣的公設坪數計算太浮濫,當然要分開計價囉....
當然政府若有魄力應該要推動室內面積實坪計價,
先進國家「室內面積實坪計價」案例不少,
常拿台灣房價行情比歐美先進國,「室內面積實坪計價」不比一比,說服誰呀!!
台灣若「室內面積實坪計價」,此時若建商公設作的越好當然賣相更好,也可以略為高於行情價...
不然像台灣,公設完全由買家買單,本就不合理....
所以才會延伸出「老公寓公設少...優於新大樓公設多...」這種阻礙都市更新發展的現象...
另外,輪胎一顆多少??房價一坪多少??你是在「比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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