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推 平價住宅合宜住宅 公設比可高到30%

平價青年住宅 好像要選 林口 板橋浮州里


機場捷運A7站案,昨(24)日先
進行資格標開標,遠雄、麗寶、名軒、太子、櫻花、皇翔等6家競標建商,統統「上壘」。
==> 公設比不得超過30%。主建物與共有部分每建坪平均售價上限為15萬元,附屬建物陽臺每建坪平均售價上限為6萬元。

應該採實坪方式
別再玩公設比了吧 ..
另外地點 應該選比較熱鬧

林口已經太多空屋了 , 現在跟本不是房屋不夠
房價太貴

為什麼愛去住公設一堆的大樓然後又嫌公設比太高是什麼心態

jart wrote:
為什麼愛去住公設一堆的大樓然後又嫌公設比太高是什麼心態

因為免錢的最好~~~哈~~~
一堆人都搞不清楚狀況......
公設比30%以上是因為因應法規八樓以上大樓需設雙逃生梯的新法規
所以在94年後申請的很多建照的一個公設比30%是常態.那是因為法規的改變
不是建商他想改就能改的
我想如果可以~建商還真不想多蓋這樓梯呢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一堆人都搞不清楚狀況...(恕刪)

至少公設每坪價位不應該與實際居住室內之價位相同吧??(分開計價才合理吧)
車位每坪價位又高於室內價位....
都是建商與地政單位喬好了算(私下喬??公開喬??)....群眾權益當然不被重視....
政府主管單位不要老是因循苟安,買賣房屋計價方式該有變革了....

安迪月亮 wrote:
至少公設每坪價位不應...(恕刪)

那也是都可以啦.住家的賣你30萬.公設賣你10萬......羊毛出在羊身上.那還不都一樣
這跟政府說的附屬建物不該計算價格有差別嗎?
不計算價格他就提高單價賣.............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一堆人都搞不清楚狀況...(恕刪)

照你這樣說好像30%公設很合理曪~
既然只是逃生梯.那不可以將活動公設縮小壓在20%以下嗎?
另一方面實際實用坪數計價然後單加提升.
起碼可以了解購買的實際使用單價是多少.不是也很好嗎
這種算法只是讓業者多了一種混淆壓低平均單價的空間而已.

KAII4739 wrote:
照你這樣說好像30%...(恕刪)

公設怎去設計是建商的問題了~但是要在20%那是不可能了~以現行法規......
其實大家都有計算機的~可以自己算主建跟附屬建物多少~公設多少~自己去用自己的方式計算值不值~
其他新房子也都3x-40%(新板特區近40%的一大堆)
但是他們的單價也絕非合宜住宅的2x萬啊~~
不過如果用不到那些公設......2x萬一坪啊~~~~那我還是買公寓比合宜住宅好~~至少板橋還很多2x的公寓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公設怎去設計是建商的問題了~但是要在20%那是不可能了~以現行法規......
其實大家都有計算機的~可以自己算主建跟附屬建物多少~公設多少~自己去用自己的方式計算值不值~
其他新房子也都3x-40%(新板特區近40%的一大堆)
但是他們的單價也絕非合宜住宅的2x萬啊~~
不過如果用不到那些公設......2x萬一坪啊~~~~那我還是買公寓比合宜住宅好~~至少板橋還很多2x的公寓..(恕刪)



您是仲介??
各取所需都不懂 (再加上 賣屋的 洗腦)


...看不懂你寫的

你想當永遠住公寓的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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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宜住宅 應是實坪計價吧
問車種車價比較的自己先去問~~~~~~~~~~~~~~~~~~~~~~~~~~~~~再來發問
應該是那麼雜七雜八的休閒設施在增加公設比的吧,要是單純兩支樓梯、兩支電梯外加一個梯廳,以一層四戶來分攤應該是沒那麼高的公設比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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