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eking wrote:捷運車站共構住宅,原地主被低價徵收後,有分配到共構宅嗎?徵收的錢買得起共構宅嗎?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土地尚未完成徵收,就被「預標售」給建商,有如流氓口頭說要跟你買,尚未給錢就轉賣出去。試問原地主可以分配到將來建好的合宜住宅嗎?...(恕刪) 現在捷運是明牌,誰都想分到一棟捷運旁的住宅;但如果不是捷運的建設,像是剛關掉的屏東蚊子機場,那分配到旁邊房子的,啟不虧死?沒人能保證公共建設一定能漲房價的,也沒辦法預期會漲多少,光挑捷運這種好康的來講,不過是放馬後砲而已。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哪邊的土地被收去蓋公...(恕刪) 很多.以前住在3重正義北路338巷的另一條巷子旁的房子全被收購後來蓋的公園還差到不行.不是雜草一堆不然就是野狗跟狗大便.是喔被收去蓋學校的換來的只是一張紙?不就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龍鍵 wrote:換個市郊的房子土地也可以.給人家強收了一間房子總得給人家有住的地方吧.每年無子詞的老人過世後土地房子被收回為國有的不記其數.除了金錢收購.換發給他們住的選擇也可以吧....(恕刪) 無子嗣的老人留下的房子"不計其數",這是你講的,是不是真的有是另一回事;即使真的有要怎麼做到公平性?運氣好的分到好地段的,運氣差的分到爛地段的?如果按市價分的話,補償比房價高就算了,補錢就行了!但如果補償比房價低,就每戶分一間廁所?
mmmmnb wrote:今天也有看到捷運那個...(恕刪) 我也是看到這新聞才來這跟大家閒聊.為什麼台中市政府可以這樣.還是全都是這樣.請問市長你願意把你的房子地產.一坪2萬的便宜賣給這樣被強收房子土地的人嗎.可想而知你也是不願意.那為什麼市政府就得非得要這樣一坪2萬的去強收別人的房子.
lelotw wrote:無子嗣的老人留下的房...(恕刪) 你如果查得到你看就知道了,被強收房子的人.用抽籤方式來換取一間可住的房子.總比換那一坪2萬的補償金好得多吧,若這也不願接受說真的.能建議政府配套也只有這樣.2選1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