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個乾淨的房地產綜合版吧!!!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我來教一下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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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閱主題友善列印回覆文章無圖示板橋一介小仲介2011-08-29 19:13 #262
文章編號: 30312414個人積分: 5回覆文章私人訊息引用連結載入圖片引言編輯收藏回報..你們兩個乩童跟桌頭~~農曆七月過了~~別再危害01網友們~~如果你們還想兒子有屁眼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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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是這樣對吧農曆七月過了~~別再危害01網友們~~如果你們還想兒子有屁眼的話
農曆七月過了~~鬼月過了
別再危害01網友們~~如果你們還想兒子有屁眼的話~~
請看還想兒子有屁眼~~表示現在的兒子還是有屁眼的(應該啦~~一般來說沒做缺德事的人的兒子都是)
但是如果是繼續危害01網友的人~~有可能會有報應~~可能報應會是什麼呢??屁眼可能是其中之一喔!!
那這位先生是否繼續危害01網友呢??如果他覺得沒有~~那他兒子是還會有屁眼的~~(應該啦)
那這位先生如果繼續危害網友呢??我上法院我一定會問法官:我跟那位先生說~~再危害01網友的人~~要小心報應喔那他為何還要危害01網友呢??如同我跟別人說~~你做壞事~~泯滅良心~~是禽獸不如~~那為何他又要做壞事呢??那位仁兄有繼續危害網友嗎??沒有的話~~他兒子繼續有屁眼是成立的~~有的話~~如果的事還沒發生~~我也不知道~~可以請他兒子脫褲子給大家檢查一下~~那這位仁兄~~你又為何要危害網友呢??可以請你說說你做了哪些危害網友的事嗎?


嗯, 看來是不太需要見面和解的, 很好, 這一段就讓法官去判吧

這一篇也存圖為證了
其實開題指名道姓的那個時候, 就已經有明確之連結事證在那裡, 足證某仁兄對於法庭認識不太夠, 到時候他就會知道法庭長甚樣子了, 法官又是否會聽他那片面之詞的

有些事, 別以為踢個一萬次都沒事, 第一萬零一次也不會有事? 終會踢到那一次意外鐵板

那位仁兄, 給你兩日, 為這些字眼在此向我道歉, 你現在還來得及

至於那個主題內容的不同意見, 不是我的主張, 此次主要是針對此仁兄太過於習慣對我進行人身攻擊, 他人我就不清楚了, 但我想習慣大概是很難改變的, 有經驗過的網友不妨一併提出意見, 並將希望的求償條件, 建議一下, 或許我能夠代勞一下

這兩日內, 我只接受此仁兄以一種方式向我道歉 : 開題道歉

兩日後, 若無, 我將正式向警局備案, 調查會需要些時日, 但這不是甚困難的事, 除非此仁兄在台灣以外的區域, 否則找到人, 一點也不困難的

因此, 此仁兄若接到警局的電話, 也不用因為震驚而後悔, 也不用透過警局來調解, 我會在簡易庭上等著你的, 你到時候就去找位律師陪同出庭吧

就這樣子, 兩日

p.s. 以上, 這也是到時候, 我能夠向警局表露此仁兄有無道歉之意願最有力的事證
akai2010 wrote:

現在 兩位熱心的板友 有可能因為你要跑法院
就算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但 這件事 絕對是導火線
你有感覺嗎?

可是心情很沉重的


上個簡易庭, 沒有關係的

其實跟那位小姐題主是沒甚關係的, 主要是為此等毫無節制的超出法律所能允許的言論自由尺度, 立下一個在此處的真實案例, 這也算是為網路發達的社會, 盡一點點社會道德面的堅持與貢獻, 不然就都要爛了

重點在於, 認不認同是一回事, 言語尖銳也是另一回事, 詼諧語無義語也是另一回事, 但骯話辱罵與動手打人, 這絕對不對, 任何人都應該緊記於心

那位仁兄, 似乎還在質疑, 懷疑, 猜疑我, 對於此點的堅持度

我想我這一丁點的基本法律低標道德堅持度, 應該是還有的, 我也順便想瞭解一下這個社會司法環境, 對於此類事務的真實態度為何, 所以也加上一些好奇心理在裡面

不過, 我也給他兩天時間冷靜想一下, 他是不是話講過頭, 講到不該出現的字眼都出現了呢?

這裡似乎還不常見到他所講的那些字眼, 他非常勇敢與衝動, 他敢講就要勇於負責, 他若講過頭就道歉, 他若自覺講髒話沒問題, 那麼他就聽候司法怎麼審判此事, 非常簡單

我就等兩天, 也給年輕人一點機會吧

否則他因此事而紅, 恐怕要付出他意想不到的代價呀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不過我說XXX你危害人的話要小心~~如果你要兒子有屁眼你不要再危害人~~重點是~~這位仁兄你害人了沒??


我前面就寫了
這不叫誹謗
也不是公然侮辱

這算是
恐嚇(305條)

但是
土司若沒有"心生恐懼"
就不會成立,所以提醒趕快說,我好怕我好怕.

再則
恐嚇內容若為神鬼之說通常也是不成立的
如:你不孝順會遭天打雷劈

而生子.......(感謝2010兄提醒),究屬神鬼之說,還是神鬼傳說,請自論斷

唉!前面寫這麼多,你們以為我開玩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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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仲介我知道你懂
我是怕那位仁兄不懂

提醒他
不要告錯了

我真的覺得告
妨害秘密罪
滿不錯的,成不成,起碼對01鄉民們一定有貢獻

JIN DER LAND OFFICE
JINDERLANDOFFICE wrote:
再則
恐嚇內容若為神鬼之說通常也是不成立的
如:你不孝順會遭天打雷劈

而生.......,究屬神鬼之說,還是神鬼傳說,請自論斷

唉!前面寫這麼多,你們以為我開玩笑喔!(恕刪)


聞道有先後 術業有專攻 如是而已
或許法律方面你很專業
但是一些常識 大家都需要時間不斷的去學習

"生......." 請大家千萬不要再使用
這句話 之前也曾經上過新聞版面的

"無肛症" 不知道 大家有沒有遇到過
新生兒 發生的機率是 1/5000
不要用言語 一再次痛
有類似症狀的家庭了

http://tw.myblog.yahoo.com/jw!q39kGWWRHxnk3J9e.cdCRyNTRhbS6g--/article?mid=444

http://alachesir.pixnet.net/blog/post/31552152-%E7%84%A1%E8%82%9B%E7%97%87%EF%BC%9F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NO NO NO 我...(恕刪)


唉~有些話真的不能亂說!

就事論事,你的言語太超過了.針對事情你有你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你說的對不對或是我說的對不對,在網路上都只是給人參考參考!就根據主題去發表,而不是你說的對或不對,我就x樵你,這說不過去地.

針對事情有時候總是會針鋒相對,這我可以接受,但言語暴力可是讓人受不了地!







大亨堡119 wrote:
唉~有些話真的不能亂...(恕刪)

我一直叫他去問好後再來教人他又要亂凹~~
語言暴力??他一直講人家爛貨或是啥工讀生的時候~~你在哪??他一直提供錯誤訊息給你知道~~讓你損失財產的時候你再罵嗎??柯南說過:真相只有一個~~今天會因為一直坳~~死人就變活人嗎??不會~~事實也不是像他一樣用想像自己編的~~要編故事請去小說版.01很貼心的有這版~~要提供錯誤訊息請去閒聊版~~剛好01也有~~買賣有程序問題~~你買過房子~~你賣房子願意只收頭款就辦過戶嗎??這件還有履約保證~~沒有做履保的我只能說等死~~就像你~~講多空~~這都大家看法~~即使你因為買不起房子對仲介有怨懟~~雖然我沒做仲介了~~你還喜歡喊人家神仲~~那也都無所謂~~但是害人就是不可以~~做人一定要有良知~~我相信你還有~~
如果今天你單純的聽了他說的話~~喔~~拿頭款辦過戶沒問題~~給你個案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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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ehouser.com/wiki/index.php?title=%E9%81%8E%E6%88%B6%E6%B5%81%E7%A8%8B%E7%B0%A1%E4%BB%8B
在土城曾經發生的就是有人買了房子~~只給頭期款~~還拿去借款(作超貸)~~拿了錢落跑~~(因為沒做履保~~錢匯到買方戶頭後買方就領走)如果你是那屋主我不知道你是怎樣想法??告他~~告一定告得贏~~但是錢不見得拿得回來~~這不是觀念問題~~這是程序問題~~希望你要了解~~今天是防止其他人受誤導來導致財產損失~~
專業是啥小??我只知道喔耶~~
要提告了喔

那我一定要注意一下

收藏一下,真是太精采了

雖然...我是不太懂另外那棟樓到底再解釋什麼

不過熱鬧大家都喜歡阿...

我有一個疑問,在01版上,大家都使用代號,代號後面是誰沒有人知道,

要成立公然侮辱應該很難,不像其他在網路上的案例,確實知道誰被侮辱,

這裡所位址明道姓也只是代號罷了


我建議你們把自己的大頭照貼出來,把真實姓名寫在大頭照上,

這樣誰罵誰就可以成立公然侮辱罪,再上法庭上拼輸贏。

良心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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