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 非我族類 就檢舉別人....
如果 這麼關心這版 就別那麼多的小動作!!
版上一些奇人 都被停權了!!
我只想看一些健康的

多與空 都可以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你不要買不起房子就怨...(恕刪)
道格吐司 wrote:
專業可不是建立在沒人品之上, 正義更不是建立在沒人品之上, 法院更不容許有這麼講話用詞的




你不要買不起房子就怨啥仲介~~
如果你被這位神嘴害到房子被騙再來求救~~誰能救你??
真相只有一個~~沒有說得過說不過的~~根本無法溝通的人要溝通啥??
我也可沒說他生兒子沒屁眼~~我說危害01網友的人會生兒子沒屁眼喔~~
我說做壞事生兒子會沒屁眼
你去做壞事~~然後說我罵你??
當然我也歡迎那位仁兄提告

其實也花不了甚錢, 但透過司法審判讓一些網路現象得到一些確認, 也算是一件好事, 諸位觀眾認為我應該要向那位仁兄求償哪些項目呢?


http://edushare.sclub.com.tw/viewthread.php?tid=3289
網路人身攻擊訴訟 律師:須負言責
....
律師姚思遠受訪時強調,網路發言與公開場合發言,所要負的責任「完全一樣」;資訊社會研究學者周韻采也表示,網友必須重新思考,即使網路匿名,也必須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他們推測,未來這類訴訟會愈來愈多。
....
PTT、BBS乃至網路討論區常見網友論戰,世紀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尤英夫強調,網友在發表言論時,要盡量避免指名道姓的進行人身攻擊,但誹謗必須要有明確條件和事實,只要有根據和正當理由的回應,應該都沒有違法問題。
尤英夫說,最高法院的言論自由判決,已慢慢趨向開放,只要善意、理性,且有根據和正當理由,不涉人身攻擊,都可以進行批判和討論,被告時,也不要怕跑法院或嫌麻煩,因為興訟要看事實證據判決後,才知道誰輸誰贏。
道格吐司 wrote:
一個懂法律的人
會指名道姓的開題, 內容都是極盡人身攻擊, 大家猜猜這在法院上, 法官會怎麼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