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斡旋單簽完屋主不賣的後續做法


operatorm wrote:
在買家簽斡旋單之前,要先確定以下事情:

1.賣方是委託同一家仲介委賣的,還是B房仲聯賣的,有簽請拿簽來看看嗎?

專簽/一般簽/不簽,還是一隻嘴唬累累,跟買方說,『不簽也是簽』的一種。

專簽要下斡旋金/斡旋單是無妨。

一般簽/不簽就不用下斡,下了也是會跳。

那我直找賣方殺價,跳過仲介也行。



2.有關賣方斡後又違的狀況,事前應請仲介先沙盤推演,研擬方針,白紙黑字落地。

仲介是代位求償,先行墊付/還是置身事外,只出張嘴,請白紙黑字落地,有個保障。

因為我買方要下斡旋金,要支付金額。總不能買方仲介先下再說,

那我直找賣方殺價,跳過仲介也行。


op大好樣的~

這些招數可避免不少麻煩,
使出上面招數,想做手腳/躲麻煩的仲介也沒地方可以施展啦!
OP大大的招數真的很好,但我已經來不急了XD
所以我假如要拿回我的斡旋金,是否一定要等到法律流程結束後跟賠償一起拿??
還是在進入法律流程後就可以拿了?
假如是後者,拿的時候是否有要注意的地方?(錄音是一定要作的)

jim_raynor wrote:
op大好樣的~這些招...(恕刪)
jjackie wrote:
OP大大的招數真的很...(恕刪)


看來你的仲介公司不是 信義、台灣、永慶直營店囉?

那就無法用電話回報總公司了~~

仲介若不馬上處理,查查仲介管理規範,有犯的點告到地政司。

http://5i01.com/topicdetail.php?f=356&t=1608547

這篇與你的狀況不太一樣,但也是遇到麻煩事。

你這件還比較好處理,很明顯是仲介不願處理後續的合約事宜。

jjackie wrote:
OP大大的招數真的很好,但我已經來不急了XD
所以我假如要拿回我的斡旋金,是否一定要等到法律流程結束後跟賠償一起拿??(恕刪)


你的目標與目的要先確認好 我的建議

你的目標是仲介 不是賣方

你的立場就是已付訂金給仲介 且仲介也轉交賣方簽收 你在等仲介通知簽買賣合約

約定簽約期限前 你告訴仲介 你會發個存證信函給仲介 要求完成簽約程序 證明你有告知要簽約

你的目的自己先想一下

拿回定金10萬 是一定要的 若你只想早點拿回定金 有無賠償不在意 你就通知仲介不為難賣方了

請仲介做合約解除的動作 把定金拿回來

若你的目的是要賠償 那你的訂金就不能先拿回來 一拿回來就等於合約解除了

若你的目的是要買到房子 那也告訴仲介你的想法 去找個律師 發律師信了 寄發對象律師會告訴你
因為房屋仲介招式太多了!!!
牠們會不會是想拖你等你說不要找賣方了只要拿回斡旋金就好...
然後等斡旋金退你后,牠們自己去找賣方,違約金就自己全包了
房屋仲介花招太多,只是提個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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