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房價差額也不是什麼高尚的實質產出對社會有害無利 結果還在計較那6%屋主投入了什麼? 買屋賣屋就賺千百萬 這樣又公平嗎憑什麼跟你收6%? 屋主賺的既然也不是光明正大的錢 挖你個6%也是剛好而已房仲再怎麼黑 也只是黑吃黑 最黑的呢.... 嘿嘿
kent4505 wrote:蠻讚同版大觀點幾年前...(恕刪) 若仲介存在的價值,讓大家普遍認為專業度夠,那要收取高額的仲介費就十分應該,就如同房子蓋好要建築師、結構技師簽証一般加上大部份的專業都是以件計酬但現今的狀況是仲介素質普遍低落! 毫無專業可言,就連最基礎的營建工程知識都沒...我認為就算成交了,也應該按照一件的方式去計取收費,而不是以房子固定的%數時代不同,時空背景不同,物價水準不同,政府整天在打房,是該打打這6%的仲介費了!!另外那些可憐的小老百姓,漲碗麵5元,漲個便當5元就要擔心個老半天牛奶漲個10元20元,公平會就要罰他個幾千萬!!那些屋主轉手個房子要漲個1~200萬,漲個1~2000仟萬,漲個1~2個億!!難道就不要被抓去槍斃嗎!再來仲介為了接案子,不管屋主的開價就是 (屋主底價+4%仲介費+隨仲介任意調整的開價)造就這些群魔亂舞若仲介利潤低了,從業的人少了,剩下的人素質提高了這個房地產會少了很多七嘴八舌的人,房子也許不再亂漲! 物價通膨的狀況也許可以減緩一些....所以我才會很想說,仲介~ 你到底憑什麼跟我收6%的仲介費!!
J.Kai wrote:前兩個月發生的事我看...(恕刪) 雖然樓主說了一整篇的廢話但我可以告訴你標題的答案仲介~ 你憑什麼跟我收6%=>因為不動產條例內有規範買方收2%賣方收4%為什麼要規範因為怕賺價差為什麼怕賺價差因為以前不動產買賣是黑道在經營的她們憑鐵棍 開山刀 噴子 笆樂在收房子來轉賣市價500萬用250萬收算有良心的黑道沒良心的直接用50萬收買房子後出問題沒有賠償金只有上門恐嚇要你再轉賣收價比照上一段文字仲价憑什麼收買方2%賣方4%憑的就是合法的契約保証憑的就是出了事可以把仲价告到死憑的就是讓你可以在較合理的價位間買到房子卻不用擔心房子有問題卻不知道要告誰才能討公道看業務員不爽就別跟他買但這各制度卻是保障你我權利的買方收2%賣方收4%就當作給用心願意服務的業務員的一種獎勵畢竟你要吃飯業務員也要吃飯
ragexyz wrote:雖然樓主說了一整篇的...(恕刪) 因為不動產條例內有規範買方收2%賣方收4%就是現今沒有專業的仲介,只會用上面這條來壓買方收取高額的仲介費出了事就躲在改了N百遍的合約條文內殊不知大部分會出事都是仲介的專業素養不夠...一堆可憐的買方遇到沒專業的仲介,買了漏水屋,兇宅,仲介帶我看還沒跟我說....還他X的要付6%仲介費說謝謝我真的很想說馬政府! 該出來管一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