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lionbonus wrote:買方有另外給仲介費了...(恕刪) 我有打電話過去確認了~他說他們會開兩張發票一張十萬給我~另一張16萬是給買方~他說當初買方就是要求他們的服務費也要含在內~所以是866萬~至於報所得稅~多的16萬並沒有這樣問題~還請我去問他們代書
Yeath520 wrote:可是仲介說會開一張1...(恕刪) 你支付的10萬元的確是從你賣方支出仲介收你10萬元當然要開發票給你所以這筆錢不管是你從實收的650萬扣除還是你另外給都是你賣方支付你的確實收640萬但另外多的16萬你一毛都拿不到全部歸仲介所有有版友說你被騙了我只是不想講白一點僅能說你第一次賣房的確比較不清楚仲介有很多框人的眉角或陷阱但買賣雙方通常都是不喜歡搞清楚合約內容或相關規定因此造成賣價短少依我看來這個case其實你可以多收16萬的你好好將我之前那篇給你的回應讀清楚目前你的問題在後續財產交易所得稅的部份可以儘量減少溢價部份就少繳一些稅至於少拿少賺的你應該拿不回來了!
所有你支付費用都算是你的購屋成本因此你有權利要求仲介開立發票或收據不要不好意思還幫好賺的仲介逃漏稅保留好合約書以及買賣相關票據這些都是將來一但你有出售房屋其衍生的財交稅必須依附的憑證例如你今年買了500萬的房子住了10年後出售時景氣反轉出售隔年你的綜所稅可以將交易損失列入負的所得這樣可以減少你的稅負支出反之有賺房屋價差隔年依法申報把價差金額納入收入的其他項裡加上您該年的總收入看看落在哪個累進稅率裡這時你可以減掉仲介開立的發票金額如服務費代書費契稅等等但如果你購買的是紅單或預售屋那可以減少的金額就相對變少通常購買成屋的相關費用會比較多些!
實拿850,仲介拿10萬仲介費,委託仲介合約應寫底價860,仲介費直接寫明10萬元,最後你和買家的買賣契約上的成交價是866,多出來的6萬歸你。也就是你實拿856。雖然覺得仲介順勢誆了你,但你好像同意只實拿840萬,讓仲介賺很多嗎?還是你在仲介約上就寫錯了,只好將錯就錯?
看了上述說明,覺得那16萬應該是妳的.買方的費用是不包含在總價中.像我是跟仲介說要實拿850,這個實拿就是不包含仲介費,仲介費收多少就是他們努力的目標,但仲介最多就是收4%,多的還是要分.而你如果說只願意給10萬仲介費,那多的16萬就應該是你的.有錯請再指教.
妳都打電話去確認過了,也有可能是這樣。買方買清的不付服務費,代書跟過戶一人一半 契稅跟貸款設定自付所以成交價850W含買方服務費兩%折一萬簽約價寫866萬另外你這邊也是跟妳說成交850W服務費跟你收十萬 代書過戶也是一人一半,塗銷自付所以總服務費就是買方付約2%,你才付1%多,這樣。應該就只有兩種可能,第一種就是我先前講的,再來就是現在這樣。兩種都沒有違法,不用去鑽牛角尖了,都在法律規定的6%上限以內現在做履約保證,收多少服務費一定會開到足額,國稅局會查,但是要麼開,開幾張,是可以操作的。但沒做履約保證就另當別論Yeath520 wrote:我有打電話過去確認了...(恕刪)
財產交易所得 依照妳成交的簽約價乘上稅率 每個地區的稅率皆不同多16萬差沒幾塊錢,可以請代書先行幫妳試算要繳多少財產交易所得稅但如果你賣這間賠錢,當然就不用繳了。Yeath520 wrote:我有打電話過去確認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