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ˇ wrote:其實這很簡單阿,直接提高租金將所需繳納的稅金除12個月,含在每月租金裡若房客不願意那就別租就好了 一般租約有的會加訂這一條如果出租的行為,造成出租方任何稅額的增加,增加之稅由承租方負擔舉例來說 拿去辦營登使得房屋稅率增加,或者是租金補貼,或者是房東的所得稅,還是公司名義要發票報帳有訂這一條的話,那就是承租方負擔囉~所以專業的房東會問你會不會拿租約去登記營業或者有沒有報稅的需求~
心和夜語 wrote:一般租約有的會加訂這一條如果出租的行為,造成出租方任何稅額的增加,增加之稅由承租方負擔舉例來說 拿去辦營登使得房屋稅率增加,或者是租金補貼,或者是房東的所得稅,還是公司名義要發票報帳有訂這一條的話,那就是承租方負擔囉~所以專業的房東會問你會不會拿租約去登記營業或者有沒有報稅的需求~...(恕刪) 哇災,小弟也有幾間破屋租人,只是我想表達的是,儘量事先說好啦,因為如您所提的縱使有加入由承租方承擔這條,納稅義務人還是會被認定是房東,到時房東還是要先繳納,才有辦法去根房客拿,至於房客給不給就很難說了,給當然最好不給就比較麻煩了,為了沒多少錢打官司嗎?挺麻煩的所以很多人就是,要報稅一個價錢,不報稅一個價錢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