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春2525 wrote:違約金是交易完房仲才...(恕刪) 之前聽說的辦法,就另外找一個仲介跟他說明你們的狀況,請他代辦相關的手續先跟他談好仲介費,這種狀況仲介費應該很好談.這樣就不用管他要等幾個月了.
ryoujilin wrote:之前聽說的辦法,就另...(恕刪) 這樣是可以,但民事官司定義通常沒那麼嚴謹,仲介是買賣雙方自己去找的還是主動來找的?如果是買賣雙方自己去找來的那也是有規避仲介費的嫌移,法官判決視同私底下成交需賠償仲介的機率很高!刻意中間安插一個人,法官會看不出來嗎?當房仲是傻子嗎?買方會幫屋主做偽證嗎?三個人串通出包的機率非常高!
ryoujilin wrote:之前聽說的辦法,就另外找一個仲介跟他說明你們的狀況,請他代辦相關的手續先跟他談好仲介費,這種狀況仲介費應該很好談.這樣就不用管他要等幾個月了. 既然有打算要付仲介費乾脆就請屋主跟簽專任約的仲介講說買方來找他也出了個價錢,屋主也可以考慮這個價錢賣買方本來是想私下成交但是屋主覺得這樣跟仲介說不過去(話講漂亮一點)還是決定要在仲介這邊成交不過因為成交最重要部份""喬價錢""是由買賣雙方自己處理的那仲介費就敲定賣方1%,買方0.5%畢竟賣了那麼久也沒賣掉表示簽案的仲介沒客戶如果是同事的買方成交的話,只能拿到一半業績以現在最多買一賣四來說,5%的仲介費他只能拿到2.5%(還不一定拿的到5%)最重要的工作又是買賣雙方自己做的減個1%也很合理這1.5%現在不賺,也不知道下個買方什麼時候出現萬一過了專任期間還沒出現當然就會讓多間仲介賣,到時候搞不好什麼都沒有趕快把這個小案子結束掉,後面還有大案子等著你去忙況且我屋主都這麼有誠意來找你了,你不會想打壞大家的感情吧這樣仲介就知道萬一他不答應的話買賣雙方應該就私下成交了就算礙於合約,也可能解約然後兩個月之後簽約也可能屋主接下來處處刁難精的跟鬼一樣的仲介就知道怎麼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