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mbalex wrote:仲介找到了一個買方 但是買方反悔了不買 跟仲介沒關係 是買方的問題反悔 沒收簽約金 這時候 仲介主張說我有找到買方 是因為買方不買 不是我問題 所以你也要給我4%...(恕刪) 嗯嗯,確實仲介跟屋主簽的委託銷售合約是以買方書面承購價格達底價或代收10%定金為成立。請求服務報酬是簽訂買賣契約書即可。買方簽完買賣契約書後反悔不買被屋主沒收10%定金,屋主要付4%給房仲無異議,至於房仲要不要再去跟買方收2%,那就看房仲的意思囉,我是覺得應該會去收,只要房仲不會公開說而已啦!第一份委託合約房仲也有達成,買方有違約的權利,只是會賠錢而已,屋主也有拿到買方的賠償金,合約結束。之後屋主再委託房仲第二次賣房時,一樣的合約內容,房仲為甚麼不能再收佣金?合約裡面我沒看到有那一條規定同一間房子不管賣幾次只能收一次佣金阿!當然屋主是可以要求第二次委託不收佣金,但房仲也有權利不再接委託阿!
numbalex wrote:委託契約書裡面就有明訂 萬一發生這種情況要怎麼處理 ...(恕刪) 請問是哪一家的委託書有明訂這種情況?我沒有看到耶。只有寫買方如果違約不買會被沒收斡旋金或者賠償3%,房仲跟屋主各分一半。
想辦法證明出來~1.是否為幅射鋼筋屋?2.是否有海砂屋狀況?3.或證明是否為兇宅?4.以及主結構體是否有嚴重損害?如有,即可無條件退屋,不只退屋,還要加收屋主及仲介違約金,當然可以退屋~但是找人驗屋主使勢必要開門,氣氛一定差~先偷偷問一問鄰居比較好~也可自己上網查幅射屋資訊...也可看契約上有無保證不是海砂屋,如果有保證,請其拿檢驗證明出來~記得要先將交屋期雙方簽訂再延後,逾交屋期限可是會以日計違約金的~先請代書別過戶,打電話完立刻寄出存證信函較好~先別與原屋主鬧太僵,氣氛如果還好,看屋主願不願意讓您賠一點點來退訂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