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ULK917 wrote:
小朋友, 你覺得這句話, 不嚴重嗎?
拿報稅來舉例, 你覺得報稅改成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才受罰, 這國家還有公平正義可言嗎, 還有人要誠實報稅嗎!!!!
你不要說實價登錄不能和報稅放到一個層級來談, 你不知道實價登錄就是在為未來的實價課稅作準備的嗎?
實價登錄都無法落實, 還談什麼實價課稅!!
小朋友顯然你什麼都不懂.
"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這句話不是我說的,也不是現在才有的.
是平權條例81-2條於100年12月就已明定的.
顯然你不懂,還跟人說教?
實價課稅在前面我已經提了,你用不著重複我的話,還當作自己很懂.
實價登錄無法落實, 還談什麼實價課稅,這是廢話.
可悲的是實價登錄,居然有人只寄望於地政士來落實,再一次可悲.
RAULK917 wrote:
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才受罰"這種厚顏無恥的話, 還可以講得臉不紅氣不喘, 可悲的人是你
再次強調
"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這句話不是我說的,也不是現在才有的.
是平權條例81-2條於100年12月就已明定的.
我依然臉不紅氣不喘,怎會可悲?
把人扣帽子才是厚顏無恥.



























































































